飞言情 - 耽美小说 - 喜欢你就要追着你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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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幼崽们也想和漂亮哥哥玩,于是又说:“不是!”

    “越越讨厌你们!”

    眼看越崽真的要哭了,林栖于心不忍又有点哭笑不得地把他抱起来,抱回到房间。

    越崽趴在他的肩上,委屈地告状:“哥哥不要和他们玩。”

    林栖温声说:“好。”

    小朋友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越崽又开心起来,害羞地直蹭他的脸:“越越喜欢哥哥,—见到就喜欢。”

    林栖眼睫闪了闪:“我也喜欢越越。”

    池越现在的房间倒是没什么玩具,可能是怕他不小心误食零件,越崽进了门就去拉窗帘:“哥哥看星星。”

    十多年前的烟城也是看不到星星的,林栖向外看去,真正的星星没看见,倒是看到了花园里—闪一闪的星星灯。

    他眼一弯:“好看。”

    “哥哥更好看。”小时候的越崽嘴很甜,还没有长大那么内敛……不过长大了好像也没有内敛到哪里去,只是在外人前内敛。

    星星灯一闪一闪,越崽头也开始—点一点,要睡觉了的模样。

    可他又很努力地睁着眼睛,抱着林栖的手臂,不肯入睡。

    林栖曲起手指,轻轻敲了敲他的额头:“越越,回床上睡。”

    “越越不想睡……”越崽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抬手摸摸脑袋,“哥哥不可以打越越。”

    林栖笑着问:“为什么?”

    越崽:“打了会变笨。”

    林栖靠过去,又在他额前轻轻亲了—下:“现在不会了。”

    越崽茫然一瞬,抬手摸摸被亲过的地方,又看看林栖,忽然扑进他的怀里,在他怀里拱来拱去:“哥哥再亲亲越越,亲亲越越!”

    林栖:“……”

    作者有话要说:亲亲越越!

    大家平安夜快乐鸭

    商场里人声鼎沸, 货架上摆满琳琅满目的玩具,带着孩子的家长们努力试图绕过玩具区,但没有用, 小朋友对玩具的雷达敏锐到匪夷所思, 拽着家长的手直奔而来——

    林栖笑着点点头:“嗯。”

    这时候的池越小朋友自然是不会认识他的。

    小男孩的眉眼充满童稚,看清他脸的那一刻, 林栖眼尾—跳,向来的冷静也被此时此刻离奇古怪的场景击碎:“池越?”

    第77章 番外三

    如果这个人还不很幸运地在救人途中赔上了自己的生命,那这个人就不会是好人了,而是一个有勇无谋的蠢货。

    成为好人的代价如此高昂,堪称是最吃力不讨好的蠢事,可他依然想成为这样的人。

    更何况“好人”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怎样才算好人,怎么做才能成为好人,怎么样才能坚定维持成为好人的信念……这些他都不知道。

    一个人坏到极致了,随手帮忙扶起一个跌倒的孩童都能成为这个人“本性不坏”“还有善念”“变坏只是被逼所迫”的掠桑总有人会感激涕零摇旗呐喊暴徒也有呵护花朵的温柔,即使这种举动分明只是微不足道。

    无论如何,他相信抨击暴徒的人才是多数,称赞好人的人才是多数,歌颂伟人的人才是多数,凭空蒙上的尘埃总有被时间洗尽的一刻,黑暗再深刻,也没有光到达不了的地方。

    试卷看起来多, 全部整理完也不过占据书架一角。林栖看过去,这面书架上放着他入学以来的全部课本和笔记, 放着没有拆封过的情书, 放着他的画和毕业照……十二年的学习生涯, 好像都被他摆进书架里了。

    他轻轻摸了摸折痕明显的书脊,眼角微弯。

    这是他唯一没来得及写完的作文,只写一句话的作文也算不上作文,语文老师公平公正地扣掉分数,又附送了一行短短的评语:了不起的梦想。

    当时的他不算年幼,却依然对这句评语感到茫然,直到后来,他见过形形色色的人,遭受过许多非议,被人言卷进风浪,又逆风而上,他才渐渐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在来到明世之前, 他其实都没有具体想过他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小学作文里时常让学生们幻想未来,小朋友们在纸上用稚拙的文字写下愿望,将来想成为大明星、科学家、宇航员,又或者当老板,开养猪场,开农场……大家畅想得五花八门,唯独他不知道怎么写。

    他什么都有, 也因此少了许多好奇心和幻想,他认真地对著作文纸冥思苦想了许久,眼看着分针转动, 时间滴滴答答流走,快要下课的时候,他终于拿起笔, 在纸上草草写下一行字:我想成为一个好人。

    夏天天气热,林栖不想出门, 索性待在家里整理试卷和教科书, 虽然以后用到的概率很小, 可怎么说也是他一笔一划写完的, 值得留作纪念。

    好人是最难当的人,社会与其说是染缸,不如说更像一块磨刀石,千姿百态的人们进去,然后再千篇一律地出来——不是所有人都拥有他的条件,工作和生活已经足够让人精疲力竭,实在很难再挤出空余来去拯救世界,没有伤害别人已经很了不起了,谁还能在觥筹交错的酒宴上记得自己年少的一个梦呢?

    因为喜欢,所以她才会坚持不懈地画下去,但林栖始终没办法像唐若薇那样坚定地拿起画笔,因为他并不热爱艺术。

    明世带给他的改变有许多,最大的改变,还是让他明白了自己究竟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他出生优越,所以他才更要去做。

    然后他……成功了吗?

    应该算是成功了吧,他把一盘散沙收拢,但也因此滋生出别的问题,明世的学生们信赖他,甚至到了崇拜的地步,以至于挤兑出了一个“校霸”,最后还要他自己来还债。

    一滴水没办法保证自己的降落点,大海同样没办法肆无忌惮蔓延到每一寸土地,万物自有规则,人心更是无所顾忌,自然之力再鬼斧神工,也吹不出第二个喜马拉雅,更何况是他呢?

    于是他只好想办法让学生们意识到流言的危害,辞去会长的职位,迂回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事了拂衣去,更何况他并不是真正的神话。

    最开始跟唐若薇学习绘画的时候,他问过唐女士,艺术到底是什么,唐女士想了想,告诉他,是她喜欢的。

    林栖合上书柜,木门发出轻微的一声响。

    “告别”是一件郑重的事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仪式,有人在教学楼里撒出一片纷纷扬扬的纸雪、有人用定格的毕业照、有人用聚会后的酩酊大醉,而对于他来说,这一声响就是了。

    他把所有的书都摆在这里,就像摆着那些稚拙的青春岁月,静悄悄的时间沉淀下来,直到现在,他终于有了毕业的真实感。

    那么,毕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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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间推移,林家气氛也越来越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