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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和脚步,竟表现的有些怯,好像孟初会把她怎么样似的,畏畏缩缩地退让,反倒让孟初很不自在,几次想问她到底怎么了,没说出口就被无声的拒绝打断。到后来,即使在同一个宿舍,她俩也像两条平行线,再没有交叉的时候了。 孟初也不强求,只是继续过着她的日子,除了睡觉,几乎也不呆在逼仄的宿舍里,她泡图书馆。 她很少能见到沈清越,无论是在图书馆,还是她每天路过的篮球场。好像晚会结束之后,沈清越就再也没和她打过照面,甚至连背影都没出现过。 也好。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孟初乱乱地想着这些人和事,后知后觉地发现有个人一直跟着她,从图书馆,到这条四下无人的小道。 拐角的时候,她顺势避到了花坛后面,想看看到底是谁。没一会儿,后面来了个格子衫,是前几天往她书里夹过小纸条的人,格子衫停下来张望了一下,又继续往女生宿舍的方向赶。 孟初心下一惊,打定主意以后不走小路,还要尽量交个能一起泡图书馆的朋友。 她原本打算等格子衫走远了,再从花坛里出来,但没等她抬脚,不远处,另一条小道上就窜出一个人影。那人影拿着黑色大塑料袋就往格子衫的头上套,套住了,拎着格子衫的领子,用膝盖一次次地顶裆,每一下都把格子衫踢得脚触不到地,在空中晃荡。 孟初看着那人泄愤一样的动作,当真被吓到了。她脑子里一片空白,身子也变得僵硬,不说别的,打的真的太狠了,隔着这些距离,她都能听见格子衫的哭腔和嚎叫。但是那个人影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话,又让她瞬间变得清醒,那人说:“图书馆里就能对着人家女孩子撸,你怎么考上博士的?” 几下重击之后,那人又一字一句地说:“诸,葛,同,学。” 听到这里,格子衫的喊声骤然变小,只余闷闷的呜咽。 “现在是在干什么?尾随吗?” 那人把格子衫放下来,踩着头又胡乱踹了一通,最后才蹲下来,对着黑色塑料袋覆盖的那张脸说:“但凡再敢做一次,书你就别想读了,全校师生也会知道你都做了些什么。” “我会一直盯着你。” 孟初蹲在花坛后面,只露出一双眼睛,看着那人影四下张望,突然朝她的方向跑过来,这条路暗着,没有灯,一直跑,能跑进主楼。 月光下,沈清越的脸红红的,堆满了汗珠。孟初定定地看着,一直看着。 格子衫从地上爬起来,正要把塑料袋摘掉的瞬间,沈清越还没完全跑进阴影里,他刚刚到花坛边上,正要跨上阶梯。孟初急了,她怕格子衫认着人了伺机报复,起身想去拉沈清越,滞了半秒,就当真一把把他拉进了花坛后面。 黑黑的花坛里突然冒出个人来,把沈清越吓了一跳,但看清楚脸后,他脑海里好像放了个炮仗,脸刷一下地红了。 更别说,孟初还一边抓着他的小臂,一边捂着他的嘴,示意他别出声也别再冒头。她的一双清炯炯的大眼睛盯着不远处,直到视线里再没有人,才松了一口气。 孟初穿着长裙,下摆罩在他脚背上,他心里也说不出来是什么感想,只觉得痒痒的,周身都是烂醉的颜色。那一双华泽的白肩膀上是他睡梦里品尝的同一张鲜亮的脸,让他的心也跟着跳入那清凉的深处。 孟初突然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罩在脚背上的布料消失了,他却感觉还影影绰绰地飘着香味儿,也神使鬼差地坐下来。 说不清道不明、因为说不清道不明而愈益壅塞的情绪泛滥,没有言语,只有沉默。 孟初想要故作轻松地说“谢谢你”,她扬了扬头刚想说话,后脑勺就撞到了凹凸不平的石砖,“哎呦”一声,还吸着气。沈清越马上伸出手去,按在她后脑勺对应的墙面上,孟初往后靠了靠,枕到了沈清越的手心。 说不清是为什么,她用上了几分力气向后撞,力度越来越大。她知道沈清越的手背正因为她的动作刮顶着那些凸起的石砖,或许正流着血;她甚至左右摆头,从左到右碾过他的手。她发疯一样想证明些什么,通过这种方式。 她突然停下来,带着哭腔冲沈清越喊:“你能不能别再喜欢我了!” 她的眼睛上蒙着一层水做的壳,一眨不眨地看着别处,忽而破碎,掉出几滴泪来,从脸颊划过,落到了沈清越的小臂上。那眼泪说不上有温度,但却让沈清越又冒了一头汗。他怔怔地看着那张落雨的脸,用T恤的下摆擦了一把汗,深吸一口气,低头吻了下去。 如愿 < 选填记忆(菱歌泛夜)|PO18臉紅心跳来源网址: lise 如愿 < 选填记忆(菱歌泛夜)|PO18臉紅心跳如愿 沈清越的鼻息打在初秋的风里,冲散了仅有的凉意,俩人之间那些温温柔柔又冷冷淡淡的东西也寂灭,留下一颗尚有余温的心脏,胆怯地落向灰烬里,但又期望遇到火的种子,一点即燃。 他自觉稍稍紧张,这紧张和刚刚蹲在角落伏击时不同,少了几分无畏和勇气,多的是孤注一掷,放手一搏。他是怕的,怕这只是自顾自地燃烧,怕他自己也变成一撮灰。他不自觉地屏了气,把鼻息封在胸腔里,只留下胸膛起起伏伏。 他突然忘了应该怎样接吻,他忘了应该把头稍稍侧着,只是兀自闭着眼,把自己凑过去,直到鼻尖——碰到了另一个鼻尖。他们好像两只狭路相逢的兽物,在黑暗里,通过触觉传递着或隐或现的消息。 她退了。 但在发觉她退了之前,相触时短暂的rou感湿漉漉地牵附了沈清越,让他低下头去,寻找记忆中更软更滑的东西。或者说,孟初越是抗拒他的碰触,他就越强烈地想要触碰她。 不只是触碰。 刚开始他不是这样想的。他知道她有了新的男朋友,一个开着保时捷的男朋友。 岁月真的会和他开玩笑,之前什么都不懂的时候,他就认识这车标。很久以前的散学后,孟初第一次坐上他的自行车后座,却在半路跳下去要吃关东煮,就这么唯一一次能够称得上约会的晚上,他忘了带钱。再让他回忆一百遍,那种捉襟见肘的窘迫感都不会消减半分,就像胳膊上的齿痕一样,已经成为了他的一部分。 之后那条破旧的老街开过一辆崭新的保时捷,他对孟初说,以后他们要买这样的车。 他曾经大言不惭地许诺过的,现在已经有人做到了。而他只是一个学生,爸妈攒了一辈子的钱,刚刚够在北京付首付。 他理所应当地和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