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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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当女侠。” “好,到时候别忘宣传一下我这个男侠。” “我要当女皇。” “好,早就想换皇帝了。” 无论是多么疯狂的念头,都能说出口。李昭云不会觉得女孩不能干什么,还给杜鹃鸟找了个剑术师父。 “奇才,真的是奇才。”这就是师父对于杜鹃鸟的评价,她不仅有吃的下苦的坚毅,也有极高的领悟能力,长得也比一般女孩高,杜鹃鸟总是东吃一点东西,西吃一点东西,没有人要一个这么小的女孩子当打手,她就去征服孩子王。他们总是偷偷见面,李昭云很叛逆,不愿意让父母知道他的任何外交。 “他们都叫我老大。”她得意地说。 李昭云说:“是啊,老大好,不过老大,能不能稍微把自己收拾的干净一点?” 杜鹃鸟搂住他的肩膀,说:“我很帅吧?” 李昭云说:“不是,是脏兮兮的平民,其实我还挺讨厌这种类型的。” 杜鹃鸟:“原来你是在说我帅吗?”她忽略了那句话,变得更加自信。李昭云想,这个女人连话都不会好好听,不过…… 挺好的,毕竟一开始见到的那张脸,是那么的落魄和无助,自信点总比落魄好,落魄就是谁都可以来踩你一脚。李昭云最讨厌低头,最讨厌身处劣势。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要挺起胸膛活下去。 但是…… “昭儿,你在干什么啊?” “那个小丫头是不是又来找你了?” “你到底教了那个小丫头什么?她是妓女的儿子,你居然跟她……哎!你教了那个妓女什么?你为什么要跟她走在一起?” “不,她不是妓女。” “她是不是妓女,但不管怎么样,她娘都是妓女。我们李家怎么出了你这样的人,年纪小小就去沾染那种东西,那是阴沟里的,她还经常在街上跑,听说她抢了不少人的东西,把它们分给穷苦的百姓。赵家的,钱家的,孙家的,都被抢了一遍,什么时候轮到我们李家都不知道。是,你李昭云想当英雄,想当大侠,你是那些老百姓的英雄,那是我们的英雄吗?” “我……” “他们也并没有感谢你,只是觉得李昭云此子顽劣。昭儿,做这种事干什么呢?大人只会觉得这是我们李家要造反啊。到时候问起来,第一个问责的就是你爹娘。” 入夜,杜鹃鸟熟练地翻过高墙。 “丽华。”李昭云说,“抱歉,我们不是一路人,你走吧。” “我们从来都不是一个立场的。”一番战斗结束,杜鹃鸟甩了甩剑上的血,说,“活着的时候,他是官僚的富家子弟,正所谓带着镣铐生活,而我劫走讨厌的富人,去接济穷人,我是令朝廷闻风丧胆的山贼。而他只能是出世的隐者。” 叶离水捂着腰部,她中剑了,那里伤口很深,她挣扎着起来,同样甩刀,砍了十次,杜鹃鸟用剑挡住,叶离水说:“那现在呢?你助纣为虐,你生前劫富济贫,去接济穷人,然后,你现在在B国,纵容叶谦宇把这里变成炼狱。” 杜鹃鸟说:“身份已经发生了转变,立场也要发生转变。” 叶离水火上来了:“什么叫立场发生转变?什么叫立场发生转变?你的立场就是杀人吗?是,那些血猎是杀了吸血鬼,他们是没让吸血鬼好好活,但是你们让这些普通的人好好活了吗?还有我的朋友,江等春,他到底干什么了?他是血猎研究员不假,但是他做的事就是反对血猎对吸血鬼的暴行,想让吸血鬼和人和平共处。”她一边说着一边狂砍,杜鹃鸟不断格挡:“我有个朋友,你应该也知道,她的代号是X,就因为他喜欢上了人类女孩,要跟整个世界逃亡,他做了什么,吸血鬼和人类都要追杀她,最后她只能被Y杀死,你们到底在干什么啊?这就是你们的信念吗?杀死叛徒?她只不过是喜欢上了一个人类女孩,那并没有错。最后要见到X的遗体时,情况也很难很难,江等春在里面一直守着她的遗体,不让血猎破坏她,我们才能见到她一面,而你们把这样的江等春砍成了重伤,你们这样的家伙,不是人类,也不是吸血鬼,辜负了普通人类的期待,辜负了我的信任,令我恨得发抖。”她的眼中闪过恨意,毛骨悚然的恨意,她最后一刀砍了出去,砍进杜鹃鸟的左肩。 奇妙的事发生了,杜鹃鸟的剑上源源不断地流出鲜血,就好像在哭泣。杜鹃鸟笑了起来,那是一种很疲惫的笑声。 叶离水拿出玉佩,它没有因血迹被玷污,仍然完璧无瑕,她说:“你的母亲……很高兴吗?听到这个消息。” 杜鹃鸟,你是带着爱来到世上的。 杜鹃鸟捂住了脸。 “也许……真的有挽回的余地。不过那个人恐怕不能是我。”杜鹃鸟伸出手,她把泣血剑交给叶离水。 叶离水愣了下。 “这是我成名时候带着的剑,应该比你的刀威力更大吧?”杜鹃鸟笑道,“把那玉佩还给我吧。像我这样的人,做不了女皇,但是,叶离水,你一定要成为女皇,成为血族的女皇,血族的荣耀。至于我……我想跟母亲待在一起。” “说什么傻话啊,你跟我们一起走吧。”叶离水把玉佩交到她手里,苍桦说:“她是漆黑之尾的人,怎么可能跟我们走?” 叶离水思考了下:“也是。那好吧,有空一起喝奶茶,苍桦会请客的。” 杜鹃鸟说:“月清尘在总统府。去找他吧。” 她看了一眼苍桦,露出微笑。那是一种童年玩伴久别重逢后的微笑,苍桦说:“当然了,之后再相见吧。”他们跑下了楼梯,逐渐远去,而杜鹃鸟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她跳下二楼,抄起墙上的剑,向角落里的另一个黑影刺去。 “哎呀。”倒挂在房上的银发吸血鬼才刚刚跳下来,他只是看了一点点热闹,他把护目镜推到头上,刘海被向后竖起,列夫说:“叛徒,一个都逃不了。” 她守在门口,左肩只是勉强包扎了下,没有关系,她用的是右手剑,她把大门锁好,跟列夫打斗起来,镰刀和西洋剑撞在一起,她用西洋剑也是一把好手,但没有泣血剑那么熟悉,列夫叹道:“为什么,最后还是放水了呢?是因为故人相遇吧。” 她的手上紧紧握着玉佩,到死都没有弄脏它。列夫擦着镰刀上的血迹,皮手套的颜色变得更加暗了。他脱下手套,从口袋里拿出雪茄,点燃它,在窗边抽了一口,望着远去的轿车,庄园里放着柴可夫斯基的悲怆第六交响曲。 “可是……”窗外的雨还在下。 列夫吐出烟雾:“我也喜欢故人重逢的故事。” 你叫列夫,你要做一个伟大的吸血鬼,怎么样? 要是能挺过这个冬天的话,就跟你一起去找熊吧。 容易让他想到以前,看着雅各布微笑着在床上闭上眼睛,就好像睡着了一般,很少有那么美好的死亡,就像做了个好梦。 等乐曲结束,再去追赶他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