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原来他看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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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华头一回来程濡洱家里,一幢灰蓝色别墅,隔了乌红色铁篱笆,比芝华紧巴巴攒出首付的那套别墅大了两倍不止。 院里的草坪剪得很漂亮,一整块平坦的绿,晒在正午的阳光下,干净得令人不敢随便踩。 芝华吸一口气,直觉这里太空荡,不像常住的地方。但这处房子离她家里很近,不过二十分钟车程,兜兜安置在这里,对她来说十分方便探望。 走进去一看,直觉是对的。 一股难以形容的气味,是新拆的木质家具,或崭新的布料,才会有的,毫无烟火气息的味道。 隔着一整幢房子,隐隐有动静穿进芝华耳朵。草坪一阵嗡嗡,踢踏声杂乱地由远及近,兜兜细小的呜咽声随着它飞奔的影子,直往芝华怀里钻。 芝华被撞得后退几步,尽力稳住身子,将过于兴奋的兜兜放回地上,半蹲着捏它的rou爪。 “兜兜是不是吃胖了,怎么这么重?”芝华抬头看程濡洱,眼里是满溢的欢快。 程濡洱失笑,“这才几天,是你心理作用。你常来抱它,就不会觉得它胖了。” 他把芝华拉起身来,“要不要带兜兜出去转一转?” 芝华当然点头说好,却又忽然想起车上的包裹,“衬衫还没试呢,要不要先试试?” 遗落在车座的包裹终于被捡起来,芝华湿漉的指印,风干成三道浅浅的轮廓,留在包裹的深灰色外包装袋上。 程濡洱带着她进房间,大门打开后,是一眼就能看完的客厅,因为太空荡了。简单摆着沙发和地毯,两者颜色甚至一模一样,足以见得房子主人完全来不及研究,大手一挥拿下了家装商场展示的固定搭配。 茶几上横着一个遥控器,没来得及拆塑料保护膜,玄关转角的木架上放着一樽空花瓶,瓶口沿边还贴着标签。 很仓促的一幢房子,就好像特意为了安置兜兜,才匆忙添了几样物件,让人勉强能住进去。 程濡洱拿着包裹进二楼卧室,芝华便牵着兜兜在玄关等。鞋柜里仅有两双拖鞋,一双男款一双女款。芝华愣了几秒,并不认为那双女款拖鞋是她的,回身打开了大门,让风再灌进来些,吹散那股一尘不染的空房间味儿。 “换鞋进来吧。”程濡洱的声音,隔着一道门穿出来。 那双鞋是给她的?芝华忍不住诧异。 唯一的一双女士拖鞋,怎么看都是女主人的拖鞋。她不禁想,这双鞋是从什么时候准备的呢?这仅有一双的鞋子,意味着程濡洱只打算邀请她一人来这里。 连带着新买的家具,新植的草坪,擦得快要看不见的玻璃,都好像只为她而来。 她呼吸一顿,取拖鞋的手抖了抖,心虚地穿上这双“女主人”拖鞋。 卧室咔嗒一声,程濡洱扣着手腕纽扣,慢条斯理从左边的旋梯走下来。 芝华一眼晃过去,扎眼的粉色涌进来,程濡洱穿着一件水粉色衬衫,正缓缓朝她走来。 “嗯……很别致的颜色。”程濡洱笑道。 “怎么会?!”芝华惊愕不已,“我买的应该是蓝色衬衫,订单搞错了吧。” 她慌忙掏出手机,飞快找到订单记录,再三确认后发现,她确实购买了粉色。 “我、我重新换一个颜色吧。”芝华点开购买页面,手机却忽然被抽走。 “不用换,这个颜色也不错。”程濡洱按熄屏幕后,又将手机递回来,顿了顿说,“和你身上的裙子很搭。” 芝华的脸霎时嫣红,目光垂下,看见自己的粉色裙摆,接着看见程濡洱伸过来的手,手腕往上是水粉色衬衫的袖口,带着新衣服的折痕,衬得他修长的指节更干净。 这样温柔的粉色,套在程濡洱身上,竟没有怪异感。也许是他奶油般的肤色,被包裹在一片柔软的水粉里,歪打正着显得他温和。 那只格外温和的手,毫不迟疑地牵她的,另一只手再拿起兜兜的狗绳。 “走吧。”他说。 两道水粉色,在阳光下若即若离地挨着,只要有风,芝华的裙摆会像一阵海浪,轻巧地攀在程濡洱小腿处的黑色西裤上。 他们不紧不慢地走,程濡洱仔细地讲这些天兜兜做的傻事,芝华听得直笑,小臂总不经意擦过他的,隔着衣料传来温热的触感。 “芝华,晚上陪我去一个饭局吧。”程濡洱忽然说,“我缺一个女伴。” 这样的借口实在拙劣,芝华一眼瞧出他在说谎,以程濡洱的身份,不可能找不到一个饭局女伴。 可她还是回答,“好。” 不知怎的又睡着了,天黑时芝华才被程濡洱喊醒,她从一张床上醒来,盖着粉紫色蚕丝被,窗边天色擦黑,只剩一丝橘色的云飘着。 分明是在沙发上,抱着兜兜看电视,模模糊糊间被程濡洱抱到了床上,一梦到天黑。 芝华短暂地醒了醒神,嗡声问:“几点了?” “不急,才六点多。”程濡洱慢条斯理扣着衬衫纽扣。 床的另一侧,手探过去还有余温,是他躺过留下的痕迹。芝华心头一惊,竟然被他抱着睡了那么久,她毫无察觉。 怎么会这么快,适应一个人的气息,适应他的气息介入自己的。连相识多年的严丁青,也无法做到这一点。 打开手机,严丁青没有传来任何讯息。 他在逃避,芝华知道,严丁青心虚的时候总是这样。 洗漱的间隙,皱巴巴的水粉裙被熨烫好,挂在穿衣镜边衣架上,旁边还有一件颜色近似的男士衬衫。 程濡洱坚持要穿这件衬衫,好像只为了和她颜色统一。 去的路上,芝华心里翻来覆去想,若是有人问起,她该说自己是什么身份? 朋友还是女伴?只是哪种都不合适。 只要别人有心去查,轻易能知道她已婚,在程濡洱身边,她用哪种身份都不合适。 但芝华没有问程濡洱,她能期待什么回答呢?只不过是徒增烦恼。 意外的是,到了包厢,没有任何人向她确认这个问题。主位坐着的是黎牧和周熠,他们自然不会问这种傻瓜问题,反而是赶忙起身,招呼着给芝华的位置上添茶。 剩下的人,看了这阵势,也心下了然,更不敢多问。 原本紧张得手心出汗,骤然松了口气。没有人喊她“严太太”,真不知道也好,假装也罢,起码在这场饭局,她可以做“梁芝华”自己。 忽然想到,第一次见面起,程濡洱就很固执地喊她梁小姐,尽管当时黎太太介绍她时,嘴里唤的是“严太太”,他仍然很正式地询问她姓名。 也许,和他相处的舒适与松弛,在当时就埋下伏笔。 桌上的人聊着他们的话题,芝华听不懂,认真地吃碗里的饭。一碟看似糖醋口的鱼转到眼前,芝华准备夹一小块,刚伸出筷子,程濡洱忽然扭头说:“这个有点辣。” 芝华诧异地顿住,分明上一秒他还认真地听桌对面说话,究竟什么时候抽空看到她吃东西的。 “没事,我想尝一尝。”芝华仍是忍不住嘴馋,夹了一小块送进嘴里。 下一秒,舌尖的辣迅速铺开,还没等她反应过来要找水,一杯温牛奶递到嘴边。 “牛奶解辣,喝几口。”程濡洱神色如常,看着对面的人,“你接着说。” 话题又自然地续上,好像没有人觉得,这样的场面有何不妥。只是芝华喝了几口牛奶再抬头,总觉得有人凝看她。 她的眼睛漫不经心在包厢里划一圈,终于找到了看着她的人,坐在黎牧右手边的年轻女孩。 在黎牧左手边,是他的妻子,芝华认识的黎太太。在黎牧右手边,芝华也认识,是个叫黎歌的演员,大约两个月前,芝华给黎歌主演的电视剧《木影》客串了一个小角色,二人有过几场对手戏。 原来她是黎牧的meimei,怪不得虽然名气不大,但所有人莫名捧着她。现在芝华明白了,又是一个进娱乐圈当玩游戏的娇贵小姐,和她这种为了赚钱的打工仔截然不同。 芝华弄不懂的是,黎歌为什么直愣愣看着她,失魂落魄似的。 总归有些不自在,芝华借口去卫生间,躲避黎歌咄咄逼人的目光。 不一会儿,黎歌推开门进来,闷不吭声挤在洗手池边,欲言又止的模样。 芝华察觉她此刻情绪不对,不想和她有过多交流,分外客气道:“黎小姐,你要用洗手池吗?那我先出去了。” 手刚放上门把手,身后忽然传来黎歌的声音,有些自嘲地:“原来他看的是你。” “什么?”芝华一头雾水。 “拍《木影》的时候,我想让四哥来探班,软磨硬泡他才答应来一次。后来便天天来,我以为是他终于对我的事情有了一丝兴趣。”黎牧很轻地笑,“我今晚才明白,原来是因为你。怪不得他密集地来了一阵,后来又再不来了,我还以为是他工作太忙。” 芝华花了几秒钟,首先反应过来,黎歌口中的“四哥”是程濡洱。以及程濡洱为了看她,天天去探班黎牧。 “你肯定误会了。”芝华耳根一热,本能去否认,“我和程先生认识还不到一个月。” “但你在他身边待不久的,你别抱太大希望了。”黎歌完全听不进芝华的话,斩钉截铁地说,“他心里有深爱的人,目前为止无法撼动。” 芝华愕然,尽管从来没有期待过什么,却忍不住失落片刻,缓缓说:“你想多了,我没想过待在他身边。” 推开卫生间的门,不近不远处,程濡洱靠着墙,指尖燃着一根烟,但没有抽。 芝华不确定刚才他是否听到对话,很快又安慰自己,即使听到了,只会让他觉得,芝华这个暂时情人十分省心罢了。 “走吧,很晚了,我送你回去。”程濡洱语气平静,听不出丝毫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