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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百姓们参加花神会都是要自己带席子带吃食的,再加上往返席间的黄衫女侍们有意无意地提了那么几句,大家便都知道了,这是绯然居的邵老板为了让大家尽兴,自己在掏腰包啊,为了这个还欠了不少商家的银子。于是,在百姓们的心中,邵老板慷慨仁慈,关爱百姓的形象算是竖立起来了。主宴处,那桌上的菜肴自然是在形色味上都费尽了心思,精巧与稀奇也占了具足,但此处的宾客到底是见过世面的。往日那天都城第一酒楼腾云楼,每个月都有新鲜的菜品推出,这些人都是腾云楼的常客,见眼前的菜品一件件虽然精巧新奇,但也没超过腾云楼往日的水平。就有人小声议论,说那腾云楼被关了快一个月了,也没见说要解封的意思,那楼里原来的掌柜活计似乎也不见了踪影,该不会都被这绯然居的老板给招揽了吧。还真让他们猜着了,此时在绯然居后厨里忙碌的,可不就是腾云楼的原班人马吗?当然除了腾云楼,还有那崔大人从各处抽调来的其他产业的精英帮手,总之这次为了小主子的赚钱大计,崔大人也算是下了血本了。在绯然居的主楼后方,有一个小巧的建筑群,凭着数条回廊与主楼相连。由于回廊花树的掩映,即便站在绯然居的主楼上也看不到那里的建筑群是做什么的。其实那里就是绯然居的管理总部,别看这里看上去毫无防备,连围墙都没有,但是谁要想就这么闯进去的话,恐怕就这些回廊就够那心怀不轨的人转一辈子的了。此刻,那回廊中就困了一位。一个身穿淡色长衫的年轻人。正在一段回廊里来回地走动。此人头上束发却无冠。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衣,连外敞都没有,腰间的腰带倒是精致。却并无佩戴任何装饰。一张脸长得......也算五官清俊,就是那张脸似乎总没什么表情,让人觉得死板了些,竟然是太医院的张守逸。暗处盯着这里。两个身穿黑色短衫,挽着白袖。腰间系着围裙的伙计正在小声议论:“你说咱们是把这不开眼的直接打昏了拖下去呢,还是将他放了?”另一个道:“能走到这里,必然也是懂些奇门遁甲的,定不是普通人。还是禀报大总管,看大总管怎么处置才好。”两个伙计商议定了,留了一个继续看着那张守逸。另一人匆匆报信去了。此时,张守逸正在廊上打转。也不知这回廊是怎么回事,明明在远处看时,就那么几条,好像几步就能走出来似的,真要进入其中才发现,这些回廊九曲十八绕的,走了一刻钟也没走出去,他便知道这回廊有蹊跷了。不过好在他身上带有能感应其它蛊虫的虫子,那黄衫女子中了尸蚁,而他带着的那种虫子是可以感应到尸蚁的方位,故而张守逸知道,那黄衫女子此时就在那长廊尽头的建筑物中。可是在这回廊中,就算知道大致的方向,也不见得就能走到那里,有心弃了这回廊,穿过那廊外的花树,直接穿过去,却发现不知是哪个缺德的设计的,这花丛灌木选的都是带刺的月季蔷薇等不说,这脚底下居然也是布满了木刺,只要他敢踏上去,管叫他血流满地......此时在这里转悠了一会,张守逸也觉得有些冷了,刚才为了不引人起疑,他索性将自己的锦衣华服都脱了,连着自己身上那些金贵的装饰一起卷了,藏在某个花坛下面,又将自己带在身上的那张死人脸贴上,这样即便被人发现,也会以为他只是个来参加花神会的御医,碰巧懂得点医术,能解了那尸蚁的毒。可是自从踏进这个回廊起,他就发现灵儿不对劲了,越往里走,灵儿就越兴奋,他知道这是因为离那人不远了,心里也是兴奋莫名,一边暗暗猜测那人的身份,一边更加急切地想尽快穿过这回廊。只可惜这回廊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困住不速之客的。张守逸虽然对奇门遁甲也知道一点,但是和这回廊的设计者比起来,他就太小儿科了。而且他仗着身上有感应蛊虫,还试图破解这里的阵法,现在可好,生生被困在这里,前路后路都成了死路,明明他刚才走过的地方,现在却没有去路,倒像是这些回廊还能自己移动似的。张守逸终于放弃,找了一个背风地缩在那里。为今之计,也只好等这此间的主人过来搭救他了。袖子里的灵儿又开始闹腾,他却没胆量再把灵儿放出来了。刚才因为灵儿闹腾得厉害,张守逸不得不将灵儿放出来,喂了一滴中指血。可是,以前百试百灵的方法,今天像是不怎么管用,灵儿跟疯了似的,对着他的手指就是一阵乱咬,倒不是为了吸血,而是为了泄愤。明明都离主人那么近了,这个笨蛋却在这里转悠,就是找不到出路,死笨蛋,大笨蛋,咬死你算了。所谓十指连心,就算是条虫子,这么咬也是很要命的。要不是灵儿和他心神相连,他都有心将这没心没肺,忘恩负义的rou虫子拍死算了。“别闹了,你再闹也没用,我知道你感应到她了,但是你也得等我能出了这回廊啊。我告诉你,你别现在给我找麻烦,这找不到她,我比你还着急呢,喂了你这么久的精血,害得我自己功力进展缓慢,天天被母亲身边的那些小丫头们嘲笑。你以为我乐意喂你啊,等见到了她,我一定立刻把你送出去,你放心!”年轻人的一番话起了作用,那竹筒总算安静下来了。年轻人哼了一声,真真是个没良心的......()☆、第二百零九章我来帮忙回廊尽头的建筑群,也是一幢幢飞角亭阁,不过彼此间,有回廊相连,看上去倒像是连成一片了。其中有一间,外观看上去并不甚起眼,里面也不见得多么奢华,就是给人一种感觉,此间的主人一定很懒......倒不是因为此间显得脏乱,相反的,这里精致异常。只是此间软榻躺椅简直随处可见,给人一种感觉,此间的主人怕是那种能躺着,就不会坐着的主儿......此刻,转过里间的屏风,一身男装的楚非绯正很没形象地抱着一个软枕,手里拿着一只精致的小碗,小碗里不知盛着什么,鲜红晶亮,煞是好看。用小勺舀起时,粘稠异常,却似乎离了那碗,就凝固成固体,变成晶亮透明的红色晶体,仿若红宝石一般。一旁的桌子上,一溜排开还有好几个精致的小碗,里面盛的粘稠的液状物,各种颜色都有,都是极鲜亮好看的颜色。楚非绯心满意足地舔着那勺子上的晶体叹道:“我看这样的就行,也不用太甜,这东西成型后,保存是个问题,要想大规模推广首先要解决的是河运的事,唉,也急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