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
书迷正在阅读:[嬴政+大汉天子]金屋、boss的女人[综]、撩火、我曾经纯粹爱过你、洗白反派的一百种方法 [快穿]、村支部来了个小jiejie、汴京美人醮、穿成女alpha后的荒谬生活、徐太太在读研究生、延禧攻略
个心狠手辣的坐了八年牢才出来的老混混,每天蓬头垢面不愿意打理自己,但是却是个肌rou狂魔,大约六十岁的年纪还有这八块儿腹肌。 由于这老混子当年为幕后老板坐过顶替,出来后也算是要享清福了,但是老混子天生就爱折腾所有人,主动到了这条线上,每天给下面的小乞丐安排任务,做不到就发配到洗衣房去洗衣服,要么就去打扫卫生,还没有饭吃。 老混子每天上班过来,都会左拥右抱几个漂亮的前凸后翘的女人,据说是南区那边儿最好的小姐,每天都不带重样的带进来,然后当着所有人,所有小孩的面,就开始摸摸这里,掐一把那里,完全不在乎被人看,还似乎越是被看着就越兴奋。 殷年觉得恶心,不管是哪被苍老的手狠狠捏着的大rou团还是女人水蛇一样的腰肢,被分开的肥腻大腿,还是那装腔作势的声音,一切都恶心的让他想吐。 快十岁后,殷年在一次群架中脱引而出,大约是直接将别的孩子的眼睛给抠了的样子比较邪恶,还是因为一脚踹断了别人小腿的姿势比较帅气,总之,老混子当时就觉得殷年是个好苗子,着重交给已经升为小头目的二哥,让二哥好好看着,以后有的是用处。 也因此,十岁到十二岁的殷年除了每天要去各个地方交那些什么都还不会的孩子们这么偷东西以外,就是被带去小型的拳击场打拳。 说是打拳,然而实际上什么工具都可以用。 二哥告诉他说:“这就是乱斗,只要赢,管你用什么招数,只要你赢了,那么今天晚上你随便提一个不太过分的要求,大哥都会答应你。” 二哥叫老混子大哥。 殷年没有选择的余地。 他必须打下去,因为他还想要活着,他的目标也只是活着。 活的累吗?他不清楚,反正没有什么比没饭吃,比冻死强。 在参加那次让他马失前蹄的抢劫的前一天,殷年还在打比赛。 他用的是一把剪刀,对方是个胖子,灵活的胖子,拿着两把菜刀,在乱斗场上,十六岁以下排名第五的殷年扳不动重量级的对手,反而被对方直接压在了场上,然后一拳拳的打着脑袋,殷年只不过承受了一拳就头晕目眩,然后连一颗乳牙都被打碎,然后混着血被他吐出。 场外的人都在尖叫,疯狂的,着迷的,为血丨腥,为暴丨力,却不是为他。 老混子在铁丝围城的网外面怒骂,说他为他下注了多少钱,要是全部输光了,就把他送去打断手脚,要饭去还债。 殷年想要起来,眼睛里不满血丝,但是他的反抗却惹怒了对手,胖子捡起殷年的剪刀就一刀刀的折磨似的剪掉了殷年的耳朵,而就在这个时候,殷年受不了的怒吼出声,额头上都不满青筋,将胖子推倒,菜刀斜着砍在了胖子的肩膀上,露出苍白的骨头…… 胖子倒下,众人欢呼。 殷年也倒下,但是他没有什么奖励,他以前每赢一场,就能得到一百块,这次却没有,因为老混子说他还要倒贴钱帮他包扎耳朵,说到底还是他亏了一样。 但是包扎的人没有办法帮他把碎掉的耳朵接回去,殷年也没有钱去医院,他就这么缠着绷带,在休息好了后便又去带着一伙人抢劫。 他们这群孩子不敢抢劫什么太正规的店子,但是却可以抢劫那些落单的行人和那些不是繁华地区的商铺,这些孩子里面,有的是和殷年一样为了生存,有的却又不失了,好比说王宇,那个黄毛,在殷年看来,那人纯粹是有病,觉得上学没有意思,成天被家里人管着十分没有自由,于是出来寻找自由与刺激。 也就这么傻乎乎的落在了二哥的手里,被卖了还帮忙数钱说的就是这种人。 好像殷年这辈子都和雪无缘,又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夜,四下无人的时候,他领着一群小疯子砸了一家店,谁知道运气太差,有巡逻车就在附近,他还头昏脑胀,眼睛似乎也受到了一些影响,很快就被抓住,其他孩子一哄而散,他趁机踹了抓住他的警察一脚,抢了过路的电动车就骑上去,然后再下个路口将一个老人不小心撞了一下。 可也仅仅只是一小下而已,谁知道老人自己爬起来后没有站稳,往后踉跄了几步就被一辆飞驰而来的豪车撞飞! 殷年就站在那儿看着,稍微愣神的功夫,便被抓住。 原本像他这样抢劫被抓,还是第一次的,不会判很重,加上又是未成年,小孩子,殷年清楚的很,不会多判,可是谁知道那老男人被撞成植物人的事情也直接算在了他的头上。 他说的话没有人听,他说的话没有人信,老人也没有醒来,那老人的家人也不知道是得了什么好处,只追究他的责任。 殷年就此留在了少改所,一年多后,黄毛那群人也因为屡次犯案被关了进来,大家又到了一块儿。 这就是殷年遇见他小舅舅之前的生活,他的苦难,年年日日,活在阴暗又见不得光的地方…… “欸,你看,我们果然是亲戚啊。”他的小舅舅在让理发师帮他做一个帅气的发型时,柔软的指腹穿插过他的发丝,撩开他的头发,说,“我们都没有一只耳朵。” “但是合在一起,就成了一对。”苍凉大魔王惊讶的发现后凑到少年旁边,和少年脸颊相贴的这么说。 少年坐在升降椅上,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和小舅舅,看着对方也撩开耳侧的头发,露出光溜溜的耳侧,他那伤口的突起和男人光滑的皮肤紧紧贴在一起。 “哎呀,我是天生的,你也是,我们是天生一对。”大魔王又在乱用成语了,惹得旁边的理发师翻了个白眼。 少年却笑了笑,忽然的,感觉那没有了耳朵的地方也不是很糟糕呢。 第11章 人间富贵(10) 在市中心的商业街,一个穿着灰白色大羽绒服的男人戴着大红色的围巾抱着一个超级大的毛绒熊,和身边的少年穿着款式相同的服饰,走在光可鉴人的灰色石板上。 男人身材纤瘦,怕冷,穿了两条保暖秋裤外加一条毛裤最后是超厚夹棉的外裤,但是从外面看起来,却一点儿也都不用臃肿,他身边的少年跟他一个配置,修剪着最时尚帅气的发型,一只手和男人紧紧牵着,放进男人的口袋里面,另一只手提着自己的旧衣服,小脸有一大半埋在红围巾里。 苍凉看了看身边的少年,并不知道现在这小子脑袋里面在想什么,但是却对自己把少年改造成现在这个模样很满意,起码能入眼了不是? 苍凉大魔王曾经身边美人如云,交朋友都要交长的最好的,小弟也要收最帅的,不管这么样,反正他什么都要最好。 要成为他的儿子,哪怕是养子,是假的,是天道硬塞给他的,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