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言情 - 耽美小说 - (西游记同人)杨戬与孙悟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26

分卷阅读226

    ,看不得平常睿智非凡的副总束手无策,李晨风说,阿晋,你要明白,这不叫欺骗,使点手段是正常的,首先他是个男孩子咱不可能玩天天送花那一套,其次他对你的印象确实不太好,基于以上两点,你必须花点心思追他,花点心思的意思,就是使手段。

    杨晋说,我觉得我原本是什么样的人,在他面前就应该什么样,不应该有虚伪的装饰。

    李晨风说,那鸟儿想交配了还要长点好看的羽毛修饰一下呢,你凭什么就不修饰?你必须装啊,难道你想上他了你就立即上?你这样……

    李晨风的话没说完就被杨晋打断。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杨晋说,我想上他我就上,我在他面前不装,这样的话我即便在他眼里有无数的缺点,至少还有一个优点,那就是,真诚。

    李晨风绝倒。他终于明白他的上司兼朋友在爱情上就是个白痴。

    杨晋决定追杨齐天之后两个月,什么事都没做,他没有与杨齐天见面,没有打电话,事情没有任何进展。真说什么都没做也夸张了些,他两个月来做了三件事,上班,吃饭,失眠。

    他失眠,三点睡着,六点起床上班,睡三个小时,做无数噩梦。梦见什么不记得,醒来时大汗淋漓,有时满脸泪水。对着镜子把泪擦干,穿衣洗漱,从镜子里看见空旷的房间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孤寂的感觉萦绕不去,似乎因为心里有了一个人,愈发无法忍受孤独。

    杨晋搬出豪华漂亮的别墅,在杨齐天家附近租了间房,正对杨齐天卧室,中间隔几条林荫道,晚上没事拿望远镜偷窥,当然多数情况下是什么也看不到的。居然还偷窥,杨晋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正宗的变态了。

    搬家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躲身边的男女朋友。杨晋把身边的现在进行时和将来时都变成了过去时,跟与他暧昧着或即将要暧昧的对象都划清界限。即便杨齐天不接受他,他也要先把自己弄干净了。生意上的朋友按照惯例送俊男美女给他或者领他去夜店,他一律拒绝,理由是三十了想结婚不玩了。想结婚这个理由大多时候可以抵挡得住,但有时碰见知根知底的朋友也不好使,人家一句“什么想结婚,你不是结过婚吗”就把他说的哑口无言。想到自己结过婚又离过婚,杨晋觉得他跟杨齐天更加不可能。

    李晨风说他不懂爱情,杨晋因此开始学习什么叫zuoai情。找来一大堆影碟,工作之余看爱情偶像剧,重点看剧里面追人的方法,什么还珠格格泰坦尼克爱情白皮书对不起我爱你天国的嫁衣斗鱼金刚宫锁心玉等等等等。那天秘书小姐一进来,发现杨晋正在看,惊讶得下巴都掉了,由此认定必影射了各种办公室关系和商场上为人处世的技巧,回家熬夜把又看了三遍,乃至在整个公司掀起一股甄嬛热。

    生活在继续,事情总归要有个了断,三个月之后的某一天,杨晋查到杨齐天晚上会去一个酒吧跟一帮朋友聚会,他决定要去告白。

    事先请了一天假收拾自己,洗了四遍澡,再洗都要掉层皮了才从浴室里出来,喷上李晨风给的香水。说起这个香水,他本不想要,李晨风说gay不都喷香水吗?这话不知为什么让他有点生气,愣了愣神,说,我不是gay,一边说话一边还是把香水接过来了。

    不知道杨齐天会不会喜欢闻这个味道,反正香水味把杨晋自己熏个半死。

    他发现自从抹了香水之后,苍蝇都不敢过来,比什么生化武器都厉害。眼睁睁看着一只蚊子落在他的胳膊上,半天不叮血,伸了伸腿竟然熏死了,只好安慰自己也许原来就是病得要死的蚊子。他自己养的那条狗,对他汪汪汪叫了半天,根本认不出主人,杨晋向它走近,它离老远夹着尾巴就跑了。狗都嫌,这香水简直了……杨晋想,死马当活马医吧,至少自己也算努力过了。

    杨晋的meimei杨涟不知从什么地方得知了他的事情,认为就算跟个男人安定下来也比滥交好,大力支持他,特意送给他据说是杨涟多年被人追求而总结出的。杨晋拿着杨涟手写的厚厚的本子,在车上背背了一路。满脑子都是什么“你相信缘分吗?”、“我们一定是上辈子见过”、“我觉得你长得很像某某”之类的话,司机跟他聊天他都听不进耳朵里。

    在酒吧前面下车,吩咐司机开车回去不必等他,把玫瑰花拿在手里,之前怕杨齐天不喜欢花,没敢买太多,只买了一枝。刚要走进去,忽然见到迎面行来一伙人,好死不死竟然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杨戬第一反应就是赶紧把玫瑰花揣在裤兜里,然后蹲下假装系鞋带希望能够避开这帮职业看热闹的二世祖,可怜他这些年就没有如此惊慌过——蹲下才发现自己穿的是皮鞋没鞋带。

    站起来,那帮人已走到近前,避无可避。

    杨晋跟人打招呼,脸上肌rou都是僵的。

    好像回到念书时第一次谈恋爱,在课堂上悄悄看一眼意中人,总是担心老师会突然出现,现在倒好,面前站着一帮最喜欢八卦的老师,不是一个,是一帮。回忆起来,那时也没有如今这般不知所措,因为他向来是被追的那一个。

    好不容易摆脱这帮熟人,走进酒吧。人还没见,话还没说,已经有点“千辛万苦”的感觉了。酒吧里灯光闪烁,人头攒动,杨晋一眼就看见了杨齐天。没办法不看见,少年正站在地当中,抓住一个家伙,拿着半拉啤酒瓶对准那人脖颈,他身边围了几个人跟他一伙的,吵吵嚷嚷的对那人发难。杨晋拉住旁边一人问怎么回事,貌似是有人开了名贵的酒不给钱,杨齐天跟酒吧老板交情不错,还没等老板叫人,他先冲出去收拾那人去了。就在杨晋询问的几句话功夫,不给钱的人已经乖乖求饶,一场小小的纷争结束,杨齐天重新坐下喝酒去了。

    果然够朋友。做他的朋友真幸福。

    可是他这样冲动的性子,以后必会吃亏。

    杨晋涌起一股想保护他的冲动,这让心脏急速跳了几下。

    手不知什么时候出的汗,拿过纸巾擦了擦。从裤兜里掏出玫瑰,那玫瑰却不争气地萎蔫了,在裤兜里被压瘪,耷拉着头,花瓣零落的样子,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出师未捷花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果然不应该弄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哪有男人喜欢花的?杨晋自己就从来不喜欢。

    扔了玫瑰,整了整衣服,走过去。

    五彩的灯光中那少年腰身挺拔,英姿飒爽,在身边朋友的衬托下像是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将军,挥斥方遒,豪气干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