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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向安喜欢啃指甲,跟着盛赞学的。盛赞小时候孤僻,说是拉琴的,一双手却咬得惨不忍睹,指缝里流着血是常事。他上课要啃,看书要啃,发呆要啃,总之只要手没在工作,就一定要往嘴巴里塞。后来盛赞能慢慢戒掉,是陶宋时时刻刻盯着,只要他一把手往嘴唇靠,陶宋就握着他的手,轻轻搓他的手指甲,盛赞当时狠得很,报复似的把陶宋细嫩的手心掐得全是月牙,有几回还破了皮。 盛赞被人看着戒掉了啃指甲的坏习惯,盛向安却没有。他只有凳腿高的时候就跟在盛赞屁股后面跑,小叔叔什麽都是好的,他一点点跟着学,自己却根本不清楚对错与否。他好像什麽都可以学习复制,兴趣、谈吐、习惯,许多亲友都说他活脱脱是翻版的盛赞,可谁也不知道——除了盛向安自己——他模仿盛赞到骨子里,却缺少一件最重要的,也是最致命的武器。 他没有陶宋。 陶宋只是盛赞的。但陶宋不是盛向安这样崇拜似的跟从,而是一味的,盲目的,他钟爱盛赞。 盛向安没有这样的陶宋。 “小安,别咬了。”盛赞喊他,“出血了。”说罢递了毛巾给他。 让盛赞提醒,盛向安才后知后觉手指钝痛,血溢满了整个指甲缝,瞧着叫人有些犯恶心,他大概是让这份丑陋刺激到了,慌忙将手指在毛巾上擦了一把,接着粗鲁地退开椅子站起身,眼睛却不敢抬起:“我,我不想吃,先走了。” 他落荒而逃,顾不得盛赞在背后喊他:“小安!” 眼前像罩着纱,他横冲直撞,冷不防肩膀一疼,撞到了人。 “对不起。”他下意识道歉,抬起头,骤然眼前一黑。 是陶宋。 陶宋被他撞得后退一步,俯视这张阴沉的少年面孔,又跳过他去看后边站着的盛赞。他看着盛赞,嘴微微张合,却是对盛向安说:“去下面等我。” 盛向安下去了,陶宋喝了口水,摸摸盛赞的后颈:“这里不好打车,我下去看看。你先吃饭。” 盛赞看着他下楼,收回视线问小高:“小安是不是怕宋宋?” “有吗?”小高叼着布丁,睁眼说瞎话,“没有吧,我没看出来。” 晚上风凉,盛向安只套着一条薄夹克,里面卫衣拖出一条灰色尾巴,他低头捡球,尾巴掉到地上,沾了泥。 小男孩儿开心地从他手里接过球,笑得甜甜的:“谢谢哥哥。”然后撅着屁股跑走。 陶宋抱手看着:“盛向安。” 不见转头,他走上前,把即将挪到路中间的人拽回来:“你和齐璨怎麽碰见的?” 盛向安像受惊似的耸起肩膀,眼睛四处乱飘,就是不敢看陶宋。 “听不懂?你和谁玩都可以,齐璨不行。” “为什麽?”盛向安反驳,“她,她会和盛赞在一起的。” “齐璨告诉你的?”盛向安飞快地抬起眼皮,尚未看见陶宋的脸又坠下,“看来是。” 陶宋不说话了,从口袋里掏出一盒软包烟,抽了一根点燃。 这不是盛向安第一次见他抽烟,但仍旧为他的一举一动而心惊rou跳。 陶宋烫过他。 那是很久之前了,大概是陶宋高三那年,盛向安九岁,成天死皮赖脸地霸占盛赞琴房,就算什麽都不做,只是坐着都好,盛赞不搭理他,他也能自得其乐。甚至因为他占着琴房唯一一个软椅,陶宋也不能进来了。 是下午,盛赞换心情在练钢琴,盛向安捧着他的杯子下去倒橙汁,走过客厅时,看见后面庭院有人,凑近一看,是陶宋,他弓着腰坐在太阳椅上,在抽烟。那时盛向安还不惧他,抱着摇晃不停的橙汁上前,奶声奶气地叱骂他在这里抽烟。 我要去告诉小叔叔!他做个鬼脸。 但没等他转身,突然脚下一绊,他摔倒了,紧接着一段guntang的烟灰掉下来,掉在他手臂上,还带着火星。他害怕这些火星烧毁他的皮肤,因此害怕地失了声,只是呆着。 陶宋吸完最后一口,把烟头丢进可乐铝罐,蹭掉软拖,穿着白袜子的脚在盛向安手臂上一点,烟灰散了。 “少去琴房。” 这是十八岁的陶宋对他说的。 第二十四章 盛向安在陶宋看来是只软脚虾,仅是表面威风,只要轻轻一掸,就会迎风跌倒,再也爬不起来。 他没有拐弯抹角,直言道:“别给盛赞惹麻烦。你和谁玩,玩到哪儿去,床上天上都随你便,但是别想着往盛赞跟前凑。离盛赞远一点,包括你。” 烟抽到尾巴,他摁灭在路边的垃圾桶上,风呛进喉咙,像含了一颗薄荷糖:“有空去趟学校,把退学手续办了。” 盛向安木着,陶宋拦了出租车,把他推进去,对师傅说:“都问他。” 出租车开走,擦肩而过时,盛向安偏头看他,眼里好像充了泪。 陶宋上楼,还提前闻了闻身上的味道。小高是个烟鬼,对烟味习以为常,盛赞鼻子却灵,在他唇边一嗅:“抽烟了?” 陶宋无奈:“小狗鼻子呀,就抽了一根。” 原本他烟瘾也重,但盛赞不喜欢,呼吸道又受不了,渐渐的陶宋就戒了,至少在盛赞跟前是不会抽的,连烟盒子都不会叫他看见。 仔细一想,他们似乎都在为彼此,或是因为彼此而改掉一些坏习惯。 盛赞和陶宋坐在一起,小高坐在对面,三人有说有笑的,空了一个位置也不影响。 小高吃到一半受不了了:“别腻味了,我要不跟你们唠一下我前女友吧。” “吃口红那个?”陶宋乐了,见盛赞疑问,回忆道,“就是你第一次演出,剧院那个短头发戴帽子的小姑娘,音乐学院的,冲后台给你送冰激凌那个。” 盛赞隐约记起,随即惊讶。 “对,我前女友,上上个月分的,最近想复合,缠人得很。”一看他表情,小高就知道这位压根儿不知道自己助理有过这麽一段情。 陶宋回忆:“小姑娘喜欢买口红,还喜欢吃口红。” “可不,最喜欢给我搞,再吃,”小高郁闷,“我说你咋不直接啃呢,她说我嘴巴上的好吃。” 盛赞疑惑:“为什麽?” 小高:“……认真的,你们俩真在谈恋爱啊?他怎麽还没修出形。” 盛赞更疑惑:“修什麽形?” 小高:“……” 陶宋笑死了,给盛赞倒水喝,不让他纠结。 小高:“别喝水,去吃陶宋口水。”幼稚死了。 吃完饭,三人告别。 回家后盛赞先去洗了澡,陶宋坐在客厅地毯上和数学组的人讨论给学生布置的元旦作业,听到背后响动,盛赞擦着头发光脚出来,坐上他背后的小沙发,突然把手伸到他面前。 展开,是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