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言情 - 言情小说 - 择夫婿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4

分卷阅读24

    潇走上前去,问道:“这人是谁?这么大胆子敢独闯我们南山狼族。”

一小兵回答到:“回二殿下,不认识,小的们正准备带她去晓月城关起来。”

“哦。”孤墨潇随便应了一声,他向来也不喜欢神仙,就因为三千年前与母妃落难时,被一个神仙严厉的神情吓着了,那个时候他才几十岁,再加上狼族与神族经常的交锋,所以才养成了这个小脾气。

重婴没想到不如愿,大喊大叫的要见大殿下,这倒是引起了孤墨潇的注意,不过想着如今孤墨沅受伤,还是等他伤好了再说,便将这事抛诸脑后。

帝城宫内,所有师兄都已经回来了,除了未图还没有回来。

早课结束之后,我向帝尊说明了在狼族看到秀袋发光的事情,请求了再去狼族一次。

帝尊本来是不允许的,但是我将自己与狼族二殿下的昔日的缘分道出以后,帝尊思虑再三,告诫我不可泄露离破神珠的秘密,亦不可泄露自己是帝城宫的人,否则会惹祸上身。

这两件事我都应下来了,反正上次用的身份就是那串贝壳手链主人的随从,这次过去,再用这个身份也是可以的。

这件事向所有师兄都是保密的,只道我是回了老顽童忘执上神处。

南山狼族堡外,我依旧男装,来到那些士兵前面,亮出了孤墨潇之前给我的令牌,命令他们带我去见孤墨潇。

他们见到这令牌,也不敢对我怎么样,只得先带了我进去。

见到孤墨潇,孤墨潇这嘴甜的一直喊我jiejie,不知为何,听到这声jiejie,我忽然感受到了家人的温暖,只怪他太热情,让我有了这种错觉。

孤墨潇嘱咐我别乱跑,还叮嘱我在狼族堡内溜达的时候带上他,惹出什么事情他也可以一手遮天,不会被禀报到大哥和狼君那里。

我点点头,孤墨潇让我别跑出去,等会儿给我惊喜,我应承下来。等到他走后,我便掏出秀袋,跟循着发光强度一路找了过去。

路上不断有士兵走过去,我只能一路躲躲闪闪,一不小心,就来到了一所名为晓月城的地方,那里门口重兵把守,似乎比其他地方更加的看守森严。

我利用隐身术慢慢的靠近守卫处,还以为可以大摇大摆的走进去,没想到那里周围居然设了法,我的隐身术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当身旁靠的这么近的两个人亮出了兵器,我也着实吓了一跳,我没有反抗,他们直接将我抓了进去关起来,说是要禀报给大殿下,我还说让他们可以顺便通知一下二殿下,一起来比较好。

第二十一章着实不配

被关了进去以后,我发现里面其实还是有很多人的,男的女的都有,只不过看他们的样子不像是狼族的人。

说是被关,其实这里面像是一个大杂院,很多人生活在一起,只不过外面设了结界,也就像是一个无形的牢笼了。

我偷偷的将袖子里的绣袋拿出来看,继续跟着这个闪光走,果真,进入了一所许久没人居住的房子里,在这里,这秀袋的光就没有闪过了,看来,就是这里了。

我四处翻找一下,还钻到了床底,果然就是在那里,我迅速的将它装到了秀袋了,然后起身准备走的时候被门口这青衣女子吓了一跳,原来是之前在北洲大地见过的那位小meimei。

我快速的将秀袋收到袖子里,极力调节自己的镇定问道:“你怎么在这?”

这青衣小姑娘自然就是重婴了,重婴一直盯着我看,还步步紧逼,皱着她的大眉头问道:“你是不是女扮男装的?”

“仙子好记性,我们确实见过面。”我淡定的回答道。

“那你说,我托付给你的事情你有没有帮我办好?”看她那样子,就知道期望满满了,我也不能说假话,毕竟此时身在狼xue,只能摇头:“东西我给大殿下了,只不过,他还把我关起来了。”

重婴失落了一番,简简单单的来了一句“哦……”,我见她如此不开心,便扯开了话题问道:“对了?你怎么被关起来了?是那个大殿下抓你的?”

“才不是,是狼君的命令,要是我见到孤墨,他一定不会把我关在这里的。”重婴低着头唉声叹气的:“可惜他们不让我见孤墨。”

“我正好认识二殿下,等会儿他来的时候,我带你一起出去吧。”我。

“真的?”重婴瞬间满血复活。

“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情。”我让重婴见到狼族大殿下二殿下的时候,说我是他们什修城的人,这样,他们就不会追问我师出何人了。

重婴也很快就答应了,于是乎,我们两个人就坐在最靠近门口的石阶上,等着孤墨潇来接自己。

期间,我还问起了重婴和孤墨沅的渊源,她告诉我,孤墨沅虽然是狼族的人,但是人却很好,不轻易杀人。

她说,当年还是颗鸟蛋的时候,偷偷的被孤墨沅带到了这狼族堡,那个时候他告诉她不可以乱跑,让她无聊的时候可以多看些书,他说这个年纪正是适合多读点书。

重婴从小爱玩闹,不喜欢读书,但是为了让一直不苟言笑的孤墨沅笑一笑,便信誓旦旦的说到:“若我认真读书,你是不是就能含笑九泉了?”

“含笑九泉?”孤墨沅无奈一笑:“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笑不就是开心的意思喽?”重婴从来不读书,这次这个成语突然冒出来,便脱口而出,而自己却全然不晓得闹了笑话。

孤墨沅只能无奈说到:“真是颗傻蛋,看来以后得多陪你读会儿书。”

从此以后,孤墨沅就真的经常来书房读书,重婴就一直待在鸟蛋里面听着孤墨沅读,还时不时的打断孤墨沅的读书声,问些奇奇怪怪的问题。

重婴从没觉得读书也是一件很好玩儿的事情,从那以后发生了改变。

她说:因为他的声音很好听,所以我喜欢听他读书。

那个时候,每天晚上只要孤墨沅读书,看书或者发呆,重婴都会在一旁拿着那颗夜明珠为孤墨沅照亮了整个房间。

看她那个傻样子,我就想起了三千年前的我,那个时候我很快就答应了凡参的亲事,我们并没有如此漫长的恋爱过程,就算在一起了,也不过半年光景。可是就是这半年光景,又让我足足等了三千多年,但我从来没有后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