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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线投向晨宇的手臂,温声道:“先坐下来缓一缓,再想办法。” 手臂上的伤口很深,血rou向外翻,流出的血液泛着黑气。 旗袍女人在客厅里找出医药箱,帮他处理伤口。 “你这伤怎么弄的?”旗袍女人倒吸一口气,“这种程度,就算你这次侥幸活着出去,也要在医院躺上个十天半个月才能恢复。” “五楼有一扇很大的镜子,我路过那里时,突然被什么东西扯住手臂往镜子里面拖。”晨宇回忆道,“当时我感觉半个身体都要陷进镜子里,急中生智抄起桌上的东西砸碎镜子,这才逃出去。” “等我缓过来的时候,眼前除了一地碎玻璃,根本没有其他东西。” “那是镜鬼。”季思危轻轻转动眼眸,不缓不慢地说:“它一定还在这栋房子里,各位行事小心一些,如果不小心撞上,第一时间砸碎它寄宿的镜子。” “好,但是现在,我有个更严肃的问题。”旗袍女人手脚利索地剪断纱布:“请问你们肚子饿了吗?” 说话间,她的肚子还非常配合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 晨宇愕然:“你是我在里面见过胃口最好的。”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旗袍女人一笑:“没准这就是我人生的最后一顿饭,当然要吃。” 她刚说完,外面就传来一阵撞铃声。 楼下的门“吱呀”一声敞开,一个长相和善的中年女人提着一篮子新鲜蔬菜和鲜花,走上二楼。 “你们好,我是这里的钟点工,是来给你们做饭的。” 阿姨低眉垂眼,说完也不等他们反应,自顾自地走向厨房。 之前民宿老板确实说过,中午和晚上会有阿姨来做饭,他们也没感到意外。 令他们意外的是,这个阿姨出现后,地板上的血迹竟然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就像被这所房子吃掉了一样。 灯光也难得地恢复正常。 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午后。 阿姨给他们做完饭后,不仅打扫卫生,还换了新鲜的玫瑰花。 房子里出奇的宁静,空气里飘荡着清冷花香,这让他们感受到了一丝惬意。 “我们整理一下线索,再去找吧。” 晨宇双手握着水杯,轻声说道。 “这个房子总共就那么大,能找的地方我们都找过了,还能上哪找?” 旗袍女人瘫在沙发上,一副生无可恋样子。 “别放弃,我们都耐心回想一下,有没有忽略掉什么重要的线索。” 狭长的眼睛微垂,季思危仔细地打量着这所房子,他语调和缓,令人不由自主地静下心来。 目光掠过茶几上那束饱满的玫瑰花时,某个思绪如一道白光从脑海中一闪而过。 空气中的馥郁花香和记忆中的气味重叠起来,季思危温声道: “我是这里面唯一一个见过时初的人。” “令我印象较深的是,她出现时,房间里突然出现玫瑰花的香味。” “玫瑰花?”阿命蹙眉:“你认为玫瑰花和任务有联系吗?” 季思危点头,不自觉地捻着指尖,拼命回想时初第一次出现时的细节。 当时情况太紧急,很多事他都忽略了,昨晚的一幕幕再次浮现于脑海中,季思危一帧一帧地过滤…… “她脑袋被利器砍断,身上都是鲜血和泥污。” “对了,她身上很脏……脸上和头发上都沾有泥土。” “我应该知道了。”所有线索在脑中串成清晰的一根线,季思危完全睁开眼睛,纤长的睫羽下,澄澈的眼睛像泛着光,他略一勾唇,梨涡浅现:“这栋房子里,有没有一个地方,有玫瑰花,又有泥土?” “确实有!”晨宇闻言,瞬间站起身来:“五楼有一个阳台花园,我记得那里有一个玫瑰花坛!” 第11章 送命题 五楼的采光比其他楼层好许多,所有的家具上都盖着白布,上面布满灰尘,也不知哪里发霉了,空气里一股子霉味。 客厅一角堆着许多褐色纸皮箱,有的纸皮箱上画着两个牵着手的小女孩,有的画着凌乱至极的涂鸦,有的用红色马克笔写着密密麻麻的字,看起来特别瘆人。 “jiejie,为什么偏偏是你。” “为什么背叛我?为什么抢走他?” “你不是说永远保护我的吗?” “你这个骗子。” “jiejie,我永远不会原谅你们。” “都去死吧。” 笔迹潦草,在纸皮上留下刀刻一般的痕迹,不难想象出,书写者当时的愤怒与狂躁。 那些字就像一条条恶毒的诅咒,看久了给人一种不安的感觉,本能地想避开视线。 在纸皮箱堆旁边,端放着一双红色高跟鞋。 这里像是被人刻意遗忘的一个地方,久不打扫,到处积灰,这双高跟鞋面上却没有一点灰尘,红得刺目艳丽,好像……有人经常使用擦拭一样。 看着这双鞋子,季思危下意识蹙眉——时初出现的时候,总伴随着高跟鞋的声音。 如果这就是时初穿着来敲门的那双,就有点恐怖了。 “这些箱子你有打开看过吗?” 季思危看向晨宇。 “我都挨个检查过了,这里面只有一些女孩子的衣服、书本和生活用品。” 伤口疼痛难忍,晨宇唇上没有一点血色,连说话语调都不如之前平稳。 “书本吗……” 季思危抿了抿唇,靠近那些纸皮箱,找到收纳书本的箱子,随便抽出一本,翻开扉页。 纸上写着“时初”两字,字迹娟秀,与纸皮箱上的字迹迥然不同。 季思危又翻开几本书,发现上面写的都是时初的名字。 正打算把手上的书还回去,一张什么东西从书中掉出,轻飘飘地落在地上。 “什么东西掉下来了?”旗袍女人眼尖,看到后马上凑近捡了起来,看了一眼后递给季思危:“是一张照片。” 另外两人闻言,不约而同地走到季思危身后,看向他手中的照片。 看照片里的环境,像是在二楼的客厅里拍的,坐在钢琴前的男人长相英俊,一脸笑容地看着镜头,穿着红裙的女生站在他旁边,亲昵地搂着他的脖子,看起来很甜蜜。 “这个女人是时初还是时一?她俩长得太像了,就算我不脸盲,也根本分辨不出嘛。” 旗袍女人摊了摊手。 “这个是时一,之前发现那张合照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了,只有时一的脸颊上有颗小痣。”阿命顿了顿:“你们觉不觉得这个男人有点眼熟?” “当然眼熟。”季思危微微仰头:“这哥们儿就是你们亲手从三号房的暗柜里拖出来那位。” “哪位?”旗袍女人一脸茫然地扬起头,愣了一会儿后忽然想起某张惨白腐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