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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思然眼里,自己头顶上虚拟的耳朵又愉快的竖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摸摸萧路。 ☆、第十九章 月凉如水,静静漫步在凉风徐徐的玉环湖边,萧路不知不觉就开始向林思然讲起关于自己的事情来。 在他的叙述中,他是在十二岁那年被父母带到美国去治病的,原以为美国的医疗技术更加先进,应该能对治愈自己的怪病有帮助,可治疗了大半年都没什么效果,甚至到后来病情一度加重,他开始昏迷不醒。不过幸运的是,昏迷并没有持续很久,在一段时间之后,他在一天晚上莫名其妙的就醒了过来,病情不药而愈。不过,虽然人醒了过来,但他的记忆却在昏睡之中丢失了。 像是回忆起了那段人生仿佛被重置一般的日子,萧路停下了脚步,“……而且,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情绪也出现了问题,常人会因某件事而感到惊恐或因某些东西而感到喜悦,但我却像是一个没有感情的机械一样,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的情绪都很难有太大的波动起伏。” 林思然一阵讶异,他没想到,看上去和常人没有任何区别的萧路,竟然会患有这样的病症,他也没想到,只是初次见面,这个沉默寡言的男人,竟然就将自己所有的隐秘对他和盘托出。 他仿佛感到自己的手心里捧着对方那沉甸甸的信任,那重量在让他体会到责任的同时,也让他感受到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喜悦。 他不禁小心翼翼的询问,“那你现在好些了吗?” 萧路偏过头,看着林思然在月色中更显柔和的面庞和脸上不容掩饰的关心,微不可见的弯起了嘴角。 其实萧路自己也完全没料到,他在这个才第一次见面的人面前,竟然如此没有防备。 自从失去了记忆,又失去了情绪波动的能力之后,他就关闭了自己的心房,通过各种手段掩饰自己的不同,因此,在他人看来,他只是个情绪鲜少外露的内向青年。十几年来,除了父母,再也没有人能够和他亲密接触,更不会有谁能够让他轻易打开胸腔,将深藏于血rou之中的秘密赤裸裸的捧在他的面前。 但在今天,他失常了。 当在街头见到林思然的第一眼,他的心脏就开始不受控制的雀跃起来,身边的所有的嘈杂都被他忽略,唯有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喋喋不休又清晰无比的强调:就是他!就是这个人了!伴随着这句话,眼前那张从未见到过的面容陡然间变换,在他眼中越来越显得熟悉和亲近起来,好像过去在什么地方,他曾日日夜夜描摹乃至亲密的抚摸过那张脸一样。 不仅如此,他脑海中那根名为情绪的琴弦,也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双手弹动起来,因为受到对方的话语、表情、手势、姿态的影响而不停的变换着曲调,当他第一次和他说话,第一次和他握手,第一次和他撑一把伞,第一次吃他夹的菜,那琴弦的变化就越发猛烈,或沮丧或兴奋或羞涩或低落,仿佛过去十几年间的情绪的停滞都是为了在今天一齐迸发! 听到林思然的问话,萧路调整好自己因他而再次波动的心情,又仔细想了想在学校里耳濡目染的一些场景,犹豫了片刻,还是侧过身来,在对方略显诧异的眼神中,轻柔的握住了他的双手。 他用带着宠溺的眼神直视着林思然的眼睛,温柔的答道:“从见到你的那一刻,我的病就好了。” 然后。 林思然“噗”的一声笑了出来,他万万没想到,萧路竟然会用这样一句话回答他,大概是十年前的偶像剧流行语,竟然堂而皇之的从一个归国华裔嘴里吐出,而且为的不是告白,而是回答关于病情的基本情况。 萧路懵了,他更没料到,对方竟然是这样一个反应,是有哪里不妥吗?他明明用了最能赢得对方好感的方式来回答问题啊? 他愣愣的看着这个笑得前仰后合的人,看着他笑完的眼睛和露出的牙齿,看着他那发自内心的快乐,不自觉的也跟着笑了起来,这就是快乐的感觉吗?如果是的话,他希望能和他一起,永远的快乐下去。 过了好一会儿,林思然才收起了自己的笑容,只不过他的嘴角还是微微翘起,显示着主人愉快的心情。 林思然整理了一下衣领,又用五指将散落到额前的黑发向后梳去,才语带歉意的对萧路说道:“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萧路摆摆手,说道:“不,我也很开心。” 他又抓住林思然的一只手,恳切的说道:“不是玩笑话,而是真的,见到你之后,我感到自己活了过来,像今天这样开心的笑,是我从来没有体会过的感觉,我很感谢你。如果可以的话,能做我的朋友吗?” 说着这句话说,他下意识的握紧了手,像是等待着什么宣判一样,从未有过的患得患失。 当面前的人张开那张冲润的双唇,吐露出“当然可以,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不是吗?”的话语,他情不自禁的想要将对方拥在怀中,那种感情是那么迫切和渴望,以至于他不得不将双手背到背后死死按住,才阻止了那种冲动。 —— 林思然领着萧路去吃烧烤了。 烧烤摊摆放在学校后边的小巷子里,夜晚正是生意最好的时候,几乎每个摊子上都坐满了人,有中年男人大马金刀的坐在塑料凳子上喝着啤酒互相吹牛的,有小孩尖叫嬉闹着互相追逐着跑来跑去,也有正直青春年少的少男少女聚在一张小桌上嘻嘻哈哈的说着趣事,整个巷子都闹哄哄的洋溢着热火朝天的气氛。 两人找了半天都找不到空位,直到一个老板娘被两人的高颜值所迷惑,额外给他们在巷子口加了张桌子后,才有地方坐下。 小时候在中国的生活萧路已经忘了,而在美国定居后,更是没有过这样的经历,特别是在这样人挤人的地方。 林思然看出了萧路的不适,他体贴的将小桌子又往外移了移,问道:“我原本是打算带你来熟悉一下乡土人情的,如果你有哪里不习惯的话直接告诉我吧,我们可以换个地方。” “不,并没有,我很喜欢这个地方。” 这是实话,在萧路看来,只要和眼前的这个人在一起,他就能感受到快乐的情绪。 随后,在林思然的指点下,萧路点了些双方都爱吃的东西。可能是占了脸的便宜,他们点单后不久,热情的老板娘就用一个大盘子把烧烤全端了上来,分量还特别多。 隔壁的桌的几个穿着篮球服的男生来的更早一些,看到萧路他们来的晚,上的早,立刻就不满的叫嚷起来:“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