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言情 - 耽美小说 - 章鱼不哭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作者:笑言兼

    文案

    “唇与杯与的距离虽短,期间却有种种失败。”

    ——古希腊神话

    ——

    七年前被青梅竹马背叛。

    七年前遇到他,爱上他。

    五年前离开他,因为他要结婚了。

    三年前看见他在电视上意气风发。

    一年前听说他离婚,有个三岁的儿子。

    现在,重遇他。我已经二十九岁了。

    我已经记不起第一失望是什么时候了。但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的眼睛那么亮,身材挺拔,站在漂亮的蓝天底下,就是一幅最美好的风景。

    我在他身上花了两年的时光,付出了最最真诚的心,做过一辈子都被笑的傻事,最后只能仓皇而逃。

    但不怪他。他至始至终都没有说过爱我,连喜欢都没有。

    是我自己作贱自己。

    ——

    “申申,我去海边玩儿的时候,遇到一群渔民,他们告诉了我捕捉章鱼的方法,很有意思。章鱼是身体极为柔软的一种动物,可以轻易将自己塞到任何角落来逃避敌人的袭击。所以无论是天敌还是渔民,都很难捕捉到它。”

    “但想要捕捉到它们,其实也很简单。”

    “章鱼喜欢东躲西藏,又喜欢亮晶晶的东西,于是渔民就在玻璃瓶瓶口套一个绳子,把玻璃瓶扔到海中,章鱼见到这种亮晶晶的东西,就争先恐后地钻到瓶中,被轻易的抓到了。他们永远败在了自己的天赋上。”

    “申申,你就是一只章鱼。”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怅然若失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齐冀,申习哲 ┃ 配角:景宣,路畅,林诗然 ┃ 其它:现实的大叔受            第1章 重逢

    01重逢

    我站在远志幼儿园门口,等着朋友的女儿晨晨。

    刚从B市回来,就受托来接孩子。幼儿园的大门用很鲜艳的颜色装饰着,明亮的太阳,蓝蓝的天空,翠翠的草地。我老板家那口子,带着他家小帅来过一次,给这样的颜色起了个名字,这种过于美好脆弱的颜色,就叫做“宝宝色”,我当时就觉得真是形象,不愧是画家的儿子。

    我站在幼儿园门口,脸上带着一贯的温和笑容,偶尔对交上视线的,其他等待的家长点点头,不过没得到回应,这很正常。这是市里综合水平排名第一的幼儿园,想进去上学可不只是钱的问题。我看着自己的衣着估量了一下,在那些有权有势的家庭眼里,我大概算个司机。

    五点一过,小朋友们像乳燕一样飞了出来,我要接的那一只大概会慢一点,因为她有让人头疼不已的轻微自闭,无法像正常小孩有“乳燕”一样的活泼。

    我又站了那么个十几分钟,就觉得这时间实在久了一点。但是想进这地方,只比监狱那么容易一些,于是我只好维持着笑容,准备五分钟后晨晨再不出现就给她mama打电话。

    结果五分钟我等到了我想见到的小孩,也等到了我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的人。

    我没想到他会在这里出现。

    齐冀穿着休闲的洁白衬衣,配着黑色牛仔裤,装束竟然和我差不多,同样平静地走向幼儿园的大门。他的表情这样温和,他的儿子应该见过很多次吧,而我却是第一次见到。

    我知道我既然回到C市,就可能再遇到他,但没想到这么快。而我以为我再次看到这个男人,心中一定会涌出许许多多的感慨,但是实际上此刻脑袋一片空白。

    心却猛地皱缩起来。

    我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以他现在的方向,大概,哦不,是一定回和我碰上——晨晨居然牵着一个小男孩的手,而那个孩子的脸蛋,明显有有几分他的样子。

    我微微晃了晃头。

    大概真的是孽缘吧。

    我仍然挂着一如既往的微笑,快步走过去,希望能在和那个男人碰面之前离开——虽然不太可能,但我不是为了自己,我看到是他没什么关系,但他肯定是不想见到我的,要是真的发生点儿什么争执,太难以控制。

    五年前我就深知这一点。

    ——

    “泽泽。”我一走近,晨晨就看见了我,她叫我了一声。

    我挑了挑眉。小孩子还不太能分得清平翘舌音,“zhe”被她说成了“ze”。自从她mama开玩笑似的喊我“哲哲”,她也跟着喊,连“叔叔”都省了,怎么改都改不过来。

    不过我也由着她。小孩子总是有一个自己的世界的,我爸是小学老师,又是班主任,一辈子都在跟毛孩子打交道,搞得我一直都很会和小孩子打交道。

    但我也有些苦恼,因为晨晨不是普通孩子,而后来我也发生一些事情,使我渐渐不懂怎么应付那种沉默。

    我在晨晨面前蹲下来,摸摸她的脑袋,笑着说:“晨晨今天过得高兴吗?”

    她看着我,没说话,眼睛亮得像一颗宝石,却好像太过透明。她仍然和小男孩手握手。

    我只好又摸了摸她的头,一边打算把她抱起来。我笑得更加温和,“我们回家还不好?”

    然而她除了一开始叫的那声外就没再说话,倒是牵着她的小男孩开了口,他扭头对着她:“谢晨,我要回家了,我看见我爸爸了。”

    说着,松开了晨晨的手。说来也怪,晨晨像是听到了咒语,也乖巧地朝我伸手让我抱。我还没感叹这就是友谊的力量啊,就感觉背后有人走过来。

    我缓缓站了起来,转过身。

    他也正,打量我。

    这一幕,要是放在文艺里,绝对叫作“千回百转”,那是要用大段大段的环境描写心理描写才撑得起场面的。

    可这是现实。不知道为什么,我反而镇定下来。我不太敢看他的脸,于是只有直视他普通年轻人相差无几的装束,这一看我就更觉得惊讶了——他和原来印象中的差别实在太大了,搞得我发愣也发得得非常不合时宜,盯着他的上身像泛起了花痴。

    我只是突然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情来。

    我想起当年遇到他,他才是大二的样子,但已经能把西装穿得很有味道,而我只有体恤牛仔裤。我原来有一个喜欢了几年的青梅竹马,也是和我一样的装束。

    所以我当初第一眼就被他吸引,也不是没有理由的,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他那个时候,太好看了。

    但是现在转变这么大……呃,不会是他情人嫌他太成熟吧?

    ……我为我的阿Q精神点了个赞。

    “你在想什么?”

    我立马惊得抬起头,看到他微皱的眉头。

    “没有。”

    这么多年,我还是对他的某个表情会有反射性地动作,我原来非常怕他不高兴,因为我喜欢他。现在也怕,原因却单纯了许多。

    “……没什么。”我边捏了捏裤边说道。但是我刚才的反应大概有些过激,让他的眉头又皱得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