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言情 - 耽美小说 - 我变成了一只狗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1

分卷阅读41

    场称了两块钱的咸菜,吃好几顿,咸菜铺子上的咸菜都给他吃了个遍。

    吃完饭洗了碗,穆无涯带着丁泽出去散步,深秋天黑早,还呼呼的不断有冷风吹,一人一狗走了不到二十分钟便回来了,丁泽已经冻成狗了,缩在穆无涯胸口瑟瑟发抖,穆无涯抱着他进了屋,亲昵的给它擦脚。

    秋季夜寒露重,丁泽藏在穆无涯怀里便不出来了,天气一冷下来它也不天天出去疯了,就窝在家里玩,穆无涯本来想是它越来越胖了,控制不了它的饮食便让它多走走,结果每日陪它出去遛弯,它都不好好走了,常常走着走着就跑自己怀里了,不抱它还不行,这家伙特别会看人脸色,赖在脚边蹭来蹭去,只要你一心软,它就更加黏糊,绝对不走了。

    遛弯回家才7点多,没事可干,侦探片儿好看的也都看得差不多了,游戏最近也打得无聊,LOL降到了青铜5,穆无涯懒得碰了。

    穆无涯躺在沙发一手抱着丁泽,一手拿着本书看,看着看着哈且连天,仰头躺倒在沙发上,手上摸着丁泽软绵绵的陷进去的肚皮。

    没事干就觉得日子无聊,昨天刚刚做完秋季反恐活动总结,抓了几个小偷,还天天都和刘洋一起学习培训,其实这些他都学过一遍了的,还有工会的羽毛球活动、局里的单身青年交友活动、大队的党务活动等等。

    ☆、第三十三章

    又过去一年了,工作之后,每一年都过得很快,反倒是没成年前每日为生活费愁的日子仿佛深深的刻入了骨头里,总是在夜间入梦,少年时期的敏感、中学时期的叛逆,部队里面每日cao练,上大学之后他便开始有更多的时间出去打工,每日在学校、宿舍、打工之间循环,仿佛一个累不坏的陀螺,反而现在,就算忙的时候晚上加班加点、昼夜不分跟踪嫌疑犯、不停的排除疑虑寻找疑点,一个人回家之后,也仿佛落入了一个空无一人的牢笼,连回声都是奢侈的。

    和别人不同,穆无涯闭上眼睛,他知道,自己是不一样的。

    “汪。”一声狗叫将穆无涯拉了回来,穆无涯睁眼,摸着丁泽的软肚皮,盯着它道,“还有你,是不是?”

    穆无涯仿佛振作了起来一样,他抱着丁泽,觉得口渴,去接了热水放在茶几上,又开了电脑上网。

    穆无涯没有微信微薄,只有一个□□,还记不住□□号,因为基本上没人会找他,他一般联系人也只通过手机。

    因此穆无涯每次上网,也就是看看新闻、逛逛天涯,看看八卦,逛着逛着,突然想起自己需要购入一件冬装,去年的外套在和王蓉去农家乐的时候落下了,只有两件穿,今年再买一件。

    穆无涯划拉着淘宝,他每次买衣服特别快,夏日是大白T,冬日是运动外套,倒是三条裤子(有一条是部队里留下来的迷彩裤还没穿坏的),从夏穿到冬,衣服本来就没有几件,还都是一个类型的。

    穆无涯不是不臭美,但是他不知道怎么选择,他省钱的习惯改不掉,又没有多少审美,买的衣服不是地摊货就是淘宝80块的,叫他买两三百的衣服,他要心疼好久的,要他买四五百的,简直不可能。

    不过他肌rou扎实、宽肩窄臀,常年锻炼的底子让他成了一个衣架子,穿什么都自有一股范儿,不像别人,含胸驼背大肚子,千儿八百的衣服也像80的地摊货。

    如果没有丁泽,每月他也只能花掉六七百块,自从加了丁泽,消费又高了300,不过丁泽一直和穆无涯一起吃,300大多是零食消费。

    丁泽不爱吃狗粮,第一次在宠物店内,丁泽自己选了一堆各种类型的狗粮、狗罐头,结果自己反倒不爱吃狗粮,狗罐头还好,挺爱吃的,但狗粮简直是白买了,它一点儿都不吃,就算拌进了rou汤饭里,它居然也给专门剩了出来,碾碎了它就直接不吃这碗饭了,穆无涯为了让丁泽吃掉,简直是和他斗智斗勇,但无奈丁泽就是不吃,剩了几大袋的狗粮,穆无涯又没人送,只好拿出去喂丁泽在外面的小伙伴了。

    穆无涯迅速买完外套,忽而又看见右下角广告页内,一只棕色泰迪,穿着一身大红色小衣服,两边胳膊上还有几条白杠,身子上印有adidog的白色英文字母。

    穆无涯好奇点了进去,这是一家专卖宠物小衣服的店,只需要测量狗狗的颈围、胸围和身长,根据这些便可以买到合适的尺寸,颜色有粉蓝红黑灰黄等,穆无涯有些心痒,他看看丁泽,丁泽正在他身上扒来扒去,仿佛意识到了什么一般,从他的胳膊间钻了出去,趴在电脑屏幕间看着,仿佛真的能看懂一般。

    穆无涯拉下去给它看,道,“喜不喜欢,你不是冷吗?要不要一件?”

    丁泽胖乎乎的爪子在屏幕间点来点去,穆无涯给他看评价中的图片,一张张拉给它看,又进了店里去。

    这家店是专门卖宠物狗服装的,有刚才那种运动风的,有龙猫等可爱风的,有超人等威武风的,还有棉衣的、斑点的、四脚恐龙的等等,简直五花八门,两个雄性动物恨不得要钻进屏幕一般,在各种服装之间点来点去,拉出评论看图片,看狗狗。

    丁泽毛茸茸的爪子在屏幕间乱点,穆无涯问,“喜欢什么样的?”

    丁泽点点四脚恐龙的,超人的和运动风的,穆无涯道,“喜欢这样的?”

    只见穆无涯从沙发上站起来,从衣柜里抽出一件胳膊上破了洞的迷彩服,拿出针线盒子,坐到沙发边,在丁泽目瞪口呆的注视之下,毫不脸红的穿针引线、拿着皮尺给它量尺寸。

    ‘天呐,不是我想的那个样子吧?’

    然而,不管丁泽作何想法,穆无涯确实兴致勃勃、一丝不苟的开始做起了小衣服。

    穆无涯的手很大,丁泽知道,那双手,手掌厚实而粗糙,有力而温暖,平日里穆无涯揉着丁泽的手劲儿有时候都要把它摸疼,丁泽不得不在穆无涯身上躲来躲去。

    而这个时候,穆无涯却进巧手般灵活的动来动去、穿针引线,不一会儿,这件旧衣服便成了一块块布,再不一会儿,变成了圆筒状、接上了四肢……

    丁泽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件旧衣服在穆无涯的手中变为一件酷酷的军装,穆无涯甚至给它做了小领子和扣子,在尾巴处抠了一个洞,最后,穆无涯还从旮旯角里翻出一块皮子做了个小皮带。

    穆无涯拍拍手,弹掉碎屑,拿着衣服在丁泽面前比划,颇有些得意问道,“怎么样?”

    丁泽咧咧嘴角,呵呵。

    穆无涯马上给丁泽试,穿在身上居然很合身,迷彩是棉质的,穿久了料子也很舒适,丁泽动动手脚,蹲下跃起居然也不膈。

    丁泽唔汪叫了一声,好评!

    穆无涯有些得意的看来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