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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灭城破,亲族被杀而记恨着陈博涉。都头从他的衣物里面搜出了半块干粮和一个木制的发簪。 发簪看起来像是女性的物品,材料和样式是市集中常见的款式。簪入发丝的尖细的一头被磨得有些钝圆了,看来应该是曾经被人频繁使用了的。 不知使用这支发簪的人,是青年的恋人还是母亲,但无论是谁,应该都在这场战事中亡故了。所以青年才会把她的遗物带在身上,才会混入征兵的队伍之中,要杀陈博涉。 只可惜,不成功,便成仁。 云霁看着那具尸体盖着白布被抬了下去,有只手从担架上垂了下来,是消瘦而有力的手臂,却在军队的铁蹄面前,手无缚鸡之力。 这种无力的感觉,使得云霁想到小时候曾经经历过的一次扫荡。那次那些高大的士兵冲进他家,搜刮一切,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而束手无措。 看着粮食和金银被搜刮一通,看着父母被绑到院子里,而自己却什么都不能做的感觉,真是比被杀了还要难过。 所以他逼迫自己一定要心狠,要决绝,要果断,要变强。在这个以暴易暴的世道上,作为一介谋士,行尽挑拨离间之诡计。 但现在看着由于自己的计策而成为焦土的城市,由于自己的计谋而成为尸体的人们,他心底的难受非但没有缓解,反而更甚了。 —— “你认识那个人吗?”都头指了指被抬出去的青年的尸体。 云霁低着头没说话。 “你是怎么看见他要行刺的?”都头又问。 “我看见他的表情有些变化,又在队伍之中往前移动。” “只是这样而已?”都头的脸上浮现出了不信。 云霁点了点头,不知道还应该怎么说。难道让他说他知道陈博涉树敌无数,当他看到青年的动作的时候,下意识地就主动跟了过去,就怕万一吗? “好了好了,不要为难他。”都头旁边的人道:“能在万人之中看到一个人的表情与众人不同,说明他眼力好。看到之后便猜测可能会行刺将军,说明他警觉性好。立即跟上还能及时阻止,说明他行动力好。你这么审问下去,可是要把一个好苗子扼杀了。” “是是是。”都头急忙唯唯诺诺地点头,看来他身边的这个人,职位应该比他高很多,是个军长或者十将之类的。 “这样吧,这个兵我就带走了。”那人道:“陈将军需要个护卫,这个新兵正好培养。” “可是……”都头有些迟疑,“这个人可是香南国的人啊,亡国之人被安排到主公身边,难保不是下一个刺客。” 那人倒是不以为意,“公道自在人心,之前的香国公怎能比得上陈将军英明?我相信这位小兄弟也是深有同感,所以才会冲出来保护陈将军的,是不是?” 云霁看了看都头,又看了看问话的这个人。此时,若他说不是的话,恐怕立即会被都头以刺客同党的身份,斩立决吧。 他只好点了点头,但想到要被调到陈博涉身边,又急忙开口,“我想上前线!” “前线?”那人打量着他的身板,笑了笑,“你还太小,拿得动刀枪吗?要是你连累了他人,拖了队伍的后腿,还不如趁早不要去。等再练几年,功夫练好了再去,好不好?” 那人说话的语气颇有耐心,像是在哄小孩子。但字字句句说得在情在理,云霁也无法辩驳。他这么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若真的上了前线,恐怕只能给别人添麻烦而已。 “这样吧,你先随着新兵练些日子,等到分派军营的时候,你再来找我。”那人道。 云霁满脸惆怅。 那人转脸又叮嘱都头,“你也要记得这件事,将这个伢子好好教。日后他可是要保护陈将军的,功夫一定要练好。” —— 谈话结束之后,云霁走出营房的时候,有些垂头丧气。怎么自己当时就是忍不住冲出来,结果就被人注意到了呢? 应该让那个青年冲出去,直接刺杀陈博涉算了。反正陈博涉战神附体,捅一刀应该也不会死。 这么想着的时候,云霁又觉得有些心疼。 上一世中,他也曾刺杀过那个男人。 如果比较的话,他当时的那一刀,绝对会比这个青年即将捅的这一刀要狠。因为当时,那个男人是全无防备,只穿亵衣。 既然当时那一刀没把男人捅死的话,这个青年的这一刀,应该也不至于使得陈博涉毙命。而且更有九成可能,当那个青年还没冲到陈博涉近旁的时候,便被各种人拦下了,使得他根本无法刺杀陈博涉。 自己真是多此一举。 不过没什么事发生,看到陈博涉还是毫发无损,意气风发的样子,他心里又是有些高兴的。 —— 回到新兵营中,蒲功才和将他拐进兵营那个小子正在军营外等他。 那个小子名叫萧贵,十四岁的年龄冒充十六岁,本来想着骗些军饷,但没能及时逃走,阴错阳差成了一个娃娃兵。 “哥,你没事吧。”萧贵似乎是想把云霁的便宜占尽了,入伍之后一直没改过口,一声一声的“哥”叫得很是亲昵。理由是,不想叫人怀疑。 “没事,就是被问了一番话。”云霁道。 “马上就要分营了,希望我们还能被分在一起。”蒲功才道。 —— 新兵分营之后,果然如蒲功才所愿,他们三个全部被分到了琛州城近郊的兵营里。 不同地方的兵营有着亲疏远近之分。 琛州城近郊的军营是陈博涉经常来视察的营房,一旦有表现优异的士兵,便容易被提拔到陈博涉直属的精骑兵中,因此算是兵营之首。 云霁能被分到这里,大概多少是因为那个人嘱咐都头的,所谓照应。萧贵能被分进来,估计是因为他这个“哥哥”的原因。至于蒲功才,大概是因为会读书识字吧。这样的文化人本就不多,所以几乎全都被分到琛州城近郊的这个兵营里了。 “听说这个营是最好的。”蒲功才满脸喜悦,“离都城近,被赏识的机会高,被提拔的机会大。” 云霁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句。 他倒是想去什么南粤的兵营啊,西川的兵营啊,去远处看一看,可惜没给他那么多选择的机会。 —— 分了营之后就算正式入伍了,新兵们被分发了被褥,分了帐篷。 帐篷里面是两个大通铺,非常之宽,几乎横亘了整个帐篷。每个通铺能睡十人。 两个大通铺之间是个两个炭火的坑,里面的还散落了些燃了半截的木炭。上面分别架着个铁炉子,用来煮水,却不是用来做饭的。 做饭的地方在营房之外,有露天的炉灶和火坑,五百士兵共用一灶,伙食是些白菜和糙米。每当放饭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