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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的理由再将人追回来。是了,盘旋在沈妄秋心头的最后一个想法——他要去把叶澜追回来,去他妈的互不相干,他做不到。 沈妄秋旁若无人地往门口走去,然而视线却一直飘在左边大厅的沙发后头,可是…… 他转头,“人呢?” 前台愣了愣,“那个外卖员?刚才走了呀,说学习太忙了,以后也不来了,要去换个别的轻松点兼职了。” 沈妄秋一时竟有些茫然,他看着门口看了许久,向着电梯口走了两步又猛然转身追了出去。 他幻想着或许叶澜还没走,他只是躲在外头的某个角落看他的笑话,但往来行人,无一个是他朝思暮想的那张脸。 下班后,他又赶去了叶澜的住所,然而却仍是没有见到人。 叶澜在不久前如愿以偿地拿到了师范专业学校的录入证书,学校要求住宿,他便在开学初把行李都搬了过去。 这件事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住校以后,他白天上课,晚上则出去打一些临时工,赚取学费与基本的生活费,他不知道沈妄秋会不会再次去别墅找他,或许有,或许没有,但都没关系了。 沈妄秋把别墅上上下下搜了好几遍,空无一人,而他曾经送给叶澜的所有东西也全部一扫而空,沈妄秋知道,那些东西都被叶澜卖了,只剩下那只机器猫孤零零地被摆在床头,没有被带走。 隔天一大早,李嫂起来做早饭,等了好久也没等着沈妄秋下楼,她跑上楼敲了敲门,沈妄秋才从里头出来。 “先生,怎么憔悴成这个样子呀?” 沈妄秋也没回答,脑袋昏沉沉的,他扶着楼梯的扶手慢慢地下了楼。 李嫂实在心疼,沈妄秋是他从小就照顾的,跟半个儿子似的宝贝,这会儿见他胡子拉碴的心里都吓了一跳,她跟在沈妄秋后头嘘寒问暖,却又不敢多问,怕触了他伤心处。 “我做了百合汤啊,多放糖的。” 沈妄秋颔首,仍是一言未发。 李嫂急得原地团团转,跑到了外头找自家老头问前因后果去了。 李老头还在花园里头除草,这园子太乱了些,种那些花花草草在老刘眼里还不如插两畦韭菜。 “老头子,先生怎么了呀?看着不开心啊。”她站在花园外头问。 李老头不大想管这档子破事,那些年轻人,就是不安生,前天上劝了大半夜屁用都最后,到底喝了好几瓶酒,伤身又伤神。 “就失恋了呗。”他随口嘟囔了句。 “你说什么啊?”李嫂又气又急,“我耳背你又不是不晓得咯。” 李老头又拔了一棵草,急吼吼地喊:“失恋了!” “什么?” “失——恋——了——” “噢——”李嫂终于听清,“是不是那个姓叶的小子啊,就是傻不愣登的那个?” 老李扯着嗓子回答:“对——就那个傻的——” “哎哟。”李嫂叉着腰颇为不服气,“就是那个傻小子啊?我看那个姓穆的小明星不要比他好看太多噢。还看不上我们先生,我们先生哪里不好啦,小伙子年轻有钱又这么帅的,他不要亏太多了。” 李老头砸吧了一下嘴,他对叶澜的印象还是不错的,老实又本分。之前花园里头种的还是青菜萝卜的时候,先生那么多小情人,就他来了一次之后临走还要拔两个萝卜,之后还打了个电话过来,大概就是夸李老头的萝卜种的好,水灵。李管家忙了大半辈子,上了年纪就爱整整这些,难得还有个人这么夸的,因而心底里也是十分欢喜叶澜的。 “我觉得那小娃娃还不错,没准是先生惹他不开心了。” 李嫂不服气了,“先生不要太会追噢!” 李老头也是个倔性子,“诶,你别不信,你想想先生小时候,看上的猫被薅得毛都没了,养的狗成天关在家里活活闷死了,还有他表舅家的那个乖囡囡,小时候特别标致的,现在好像在英国留学哦。” 李老头一提醒,李嫂就想起来了。 那会儿沈妄秋才几岁大,就喜欢招蜂引蝶,骗小姑娘的把戏大人看了都招架不住。邻居的小女娃都喜欢和他一起玩过家家,抢着去当他“老婆”。后来他表舅家的小女儿来了,是个混血儿,眼睛水蓝水蓝的,长相好看得不得了。沈妄秋那时候还小,扯着人家的辫子让她陪自己玩游戏,要是不同意,就把她的长头发烧掉,把人家小姑娘吓得哭了大半天,后来都没来过。 事后小沈妄秋也有些哭鼻子,抱着李嫂的大腿委屈地告状:“她干嘛不当我老婆,我好喜欢她的!” 李嫂想起这一茬,才有点将信将疑,“是的噢,先生有这个毛病的,越欢喜的越欺负,我要去和他说说的,真的喜欢么要去追回来的呀,晾着晾着就真的分了呀。” 李老头不耐烦地摆手,“你去,我不和他讲了,看他平时厉害的,真的看上了笨的跟头驴一样。 李嫂嘘了声,“像你很会一样,年轻时候不也是个愣头青。”她重新系了系围裙,一转身,看到隔着一道玻璃,就坐在餐桌前喝百合汤的沈妄秋额头青筋暴起。 李嫂心里暗道不好,她又着小碎步急急忙忙跑进去,看见沈妄秋面前碗里的汤一口都没动。 “先生,你听到了呀?” 沈妄秋拿过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李嫂,你这么耳背都听清楚了,我会听不清吗?” “那先生你要去追的呀……” “我追个屁!”沈妄秋气急败坏,却又无能为力,“我连他人在哪里都不知道……” 李嫂是清楚沈妄秋的脾气的,她见沈妄秋这副模样,端着桌上没喝完的百合汤躲去厨房了,再不敢有什么后续。 往事终如尘烟般慢慢消散,两人的交集越来越少,记忆里彼此的影子似乎也慢慢淡了。 生活一步步迈入正轨,叶澜在新学校的生活忙碌且充实,尽管夜深人静地时候还会想起一些不该想的人和事,但也不过短短几个瞬间,忍过去,第二天对谁又都是一张微笑的脸。 他第一次住宿,许多的事情多不习惯,四人间的宿舍,他年纪最大,可许多事上却还没其他几个十七八的舍友老成。 后来一个舍友有了女朋友,搬了出去同居,四人间变为了三人间。 叶澜上铺的小胖子叫陆洋,两只绿豆眼,一笑便连眼睛都找不着了。 对面的瘦高个叫杨一,搞怪开朗,拖着叶澜加了篮球社,于是叶澜一米七五不到的身高成了全社最矮的一个,每日里只好同啦啦队的一起喊加油。 陆洋说杨一这是兔子偷吃窝边草,打个球还拖家带口一定要自备啦啦队的。 杨一搭着叶澜的肩,连连摇头,“这不太帅了怕太多人惦记,必须要正房出去压场嘛。” 叶澜脸皮子薄,“你们再这样我不给你们带饭了。” 两人瞬间举手投降,“哥,我们错了。明天还指着你买早饭呢。” 叶澜便又得意起来,他没有过弟弟,不过这样被人喊哥的感觉实在不错。 杨一拐过手勾住了陆洋的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