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言情 - 言情小说 - 这个皇宫有点怪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59

分卷阅读159

    ,脸色更烧了。

    这就是两个人的初遇了。

    林秀才家没有娘子,只有他与他的女儿相依为命,沿途走了许久,才终于决定在迎柳村安顿下来。

    里正对此表示十足的欢迎,当知道林秀才打算在这里长住的时候就更开心了,因为这可是秀才呀!

    整个迎柳村里面,学识最高的就只有里正了,然而里正自己,也只是个小小的童生而已,如今一个秀才要来到他们村中,怎么能让里正不欢迎呢?

    而当知道林秀才是个秀才的时候,村中的人表现出了比里正还要丰沛的热情,鸡蛋、蔬果、自家采摘的野货,应有尽有,不过短短两三天,就摆满了小小的庭院。

    沈梧的母亲也叫他去送了点东西,不多,不过是一篮子蔬果而已,都是自家种的,并不费钱财。

    沈梧初时还不明所以,但是想到这样说不定可以近距离见到那个姑娘,甚至还能数一数她的睫毛,嗅一嗅她的香气,沈梧就觉得自己这一趟必须去,所以拿着篮子就出了门。

    然而可惜的是,沈梧并没有见到他想见到的姑娘,只是见到了并没有多少书卷气反而有点像猎户的林秀才。

    将篮子递了过去,沈梧有些失落的回了家,对母亲的问话也有些淡淡的,林秀才怎么样?

    林秀才当然就是那样呀,也没有怎样啊。

    过了半晌,还是按捺不住,忍不住偷偷的又去墙头瞄了瞄,正好看到窗里的一抹绿意,像是林姑娘的裙衫。

    沈梧眼睛亮了起来,虽然只有那一抹,连个人影都看不全,但是沈梧还是看的津津有味,若不是母亲叫他吃晚饭,想必一天都不会腻。

    而直到三天之后,沈梧才知道母亲那天为什么这样问。

    因为里正想要林秀才给村中的孩子启蒙。

    村中的孩子很少有识文断字的机会,一是因为家中无财,光是笔墨的费用就供不起,更别提还有束脩要交了,二则是迎柳村中就没有出过童生以上功名的文人,而若是镇上,则路远,且镇上花费不小,所以整个迎柳村,除了里正一家勉强识字之外,剩下的都是一字不识的文盲。

    所以当知道村中终于来了一个林秀才、并且这个秀才并不打算考举人,而是在村中长住的时候,村民们都沸腾了。

    一定要把这个秀才留下来,若是这个秀才肯给村中小童启蒙的话,那就更好了。

    所以林秀才才会那么受欢迎呀,就连母亲都让沈梧去送礼物呢!

    其实沈梧从没有觉得不识字有什么不好,村中的人都是这样,祖祖辈辈也过来了,他们家虽然母亲身体不是很好,在他小时也有些艰难,但是在他十岁以后,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不管是下地干活还是养鸡养鸭,沈梧都是一把好手,他人聪明学的快,就算家中田亩不多,但是几年经营下来,也足够他与母亲生活。

    可是现在……他遇到了那个姑娘。

    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他想着那个姑娘柳条一样纤细的腰肢,想着姑娘满身的斯文书卷气,第一次开始有那么点自卑。

    他只是庄家孩子,如同这村中每一个孩子那样,只是比起人家来,他们家里面更不殷实,也不富足,这样的他,能带给姑娘什么呢?

    况且,他还不识字,就连姑娘说了什么话,他恐怕都接不上口吧。

    即使他们从开始到现在还一句话都未曾说过。

    所以,当听到母亲说,希望林先生能教导村中的蒙童的时候,沈梧第一次希冀,自己可以和林秀才一起识字。

    那样,是不是就能够离他喜欢的姑娘近一点呢?

    好在,林秀才真的是个很好的人,在里正提出的时候,林秀才立刻就答应了,甚至连束脩都不要多少,基本上村中所有的家庭都可以负担。

    村民沸腾了,母亲也十分高兴,虽然家中存粮并不多,但是那一点点束脩还是能拿得出的,只是日子要稍稍紧一点,但是这相对于识字来说,并不算什么。

    对于沈母的日子稍稍紧一点,对于沈梧来说却是没办法接受的,因为沈母的紧一点,意味着自己每次只吃一半的饭,而留给沈梧全部,沈梧怎么能接受呢?

    但是沈母在这方面有着非同一般的执拗,沈梧想了想,还是决定上山一次。

    打一些野味回来换取粮食,如今正是春天,万物初生的季节,野味也足够丰足。

    虽然山上有些危险,但是只要小心一点,不要深入,应该还是可以的吧。

    沈梧就这样悄悄的瞒着母亲,拿着柴刀上了山。

    山路曲折,好在最近没有下雨,路并不滑,也相对好走,沈梧在刚上山不久就看到了一只野鸡,顿时心喜。

    对于从小就琢磨着怎么打野味赚家用的孩子来说,一只野鸡并不算难捉,所以沈梧只花了不大的力气,就将它捉住了。

    放在背篓里,沈梧决定下山了,一只野鸡已经足够换取一点粮食了,撑过这段日子并不难,可是就在沈梧转身的那一刹那,一只野兔忽然窜了过来。

    沈梧眼睛一亮,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

    而就在沈梧想要给这个野兔也来一刀,赚一笔家用的时候,却忽然听到野兔身后传来的粗重的喘息声。

    声音低沉而又粗哑,还伴着沉重而凌乱的脚步声,沈梧几乎立刻僵直了身子,随后头也不回的就往山下跑。

    是野猪!

    沈梧对自己的记忆很有信心,只要被他见过的听过的就不会忘记,而野猪的声音,正是前年有一次跟随村人一起冬猎的时候听到过的,对野猪的大力气和那双大尖牙,沈梧可谓是记忆犹新。

    决不能被野猪追到,他打不过这个大块头的。

    只是被野兔耽误那一下,到底是有些晚了。

    粗重的喘息就在身后,沈梧拼命地跑,也没能甩开,就在慌不择路之下撞到了树干的那一瞬间,沈梧想了很多。

    有辛苦把他养大的母亲,有家中还抱着窝的两只老母鸡,有护院的胭脂鹅,还有那个,刚刚搬到他隔壁,他还来不及与她说一句话的,那个小姑娘。

    如果自己死了,她连自己的名字恐怕都不会知道,沈梧那一刻,感觉十分不甘心。

    如果真的能活下来,他一定要告诉她他的名字,沈梧,这样如果有一天自己离开了,她也会记得他的。

    一阵疼痛袭来,沈梧感觉自己可能要死了,就在他以为自己会被野猪顶了个对穿的时候,却听到了沉重的“碰”的重物倒地的声音。

    沈梧来不及思索自己为什么还没死,而是用仅剩的力气飞快的爬上树,而等到目光穿过树叶的一瞬间,沈梧感觉自己仿佛看到了奇迹。

    因为那个据说是读书很厉害的那个秀才,居然用一杆□□刺穿了野猪?

    从野猪的右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