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言情 - 耽美小说 - 我的邻居们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

分卷阅读1

    我的邻居们

    作者:臾零

    你想过吗?当你在吃早餐、听MP3、

    看书或是因为电视节目而大笑时,你的邻居们在干什么?

    他们可能在碎尸、藏尸、杀人、偷窥、自杀,甚至是与一具尸体谈恋爱……

    内容标签:恐怖 天之骄子 情有独钟 阴差阳错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枫,司暮 ┃ 配角:郑树棠,胡嫂,小艾,周槐,白冰,老王,左队长 ┃ 其它:邻居,变态杀人狂

    引子 装修电锯(一)

    引子一

    1998年年初,S市第一医院。

    天空纷纷扬扬地下着大雪,带有侵略性质地,将天地强行染成一片雪白。救护车碾过地上的碎雪,风驰电掣般到达了医院的大门口。随即从车的后方下来几个人,其中的几个还穿着警服,上面沾染着刺目的鲜红。接着一个小男孩被抬了出来,十几岁的模样,浑身都在无意识地抽搐着。小男孩的身上也沾满了鲜血,在白色的担架上显得分外可怕。

    几个小护士手忙脚乱地接过男孩子,往医生的办公室里抬去。医生则是和为首的警察谈着什么事情,眉头轻轻皱起来,警察又交代了几句,往外面的茫茫大雪里跑去。

    医生看着病床上满身是血的小男孩,和旁边的护士交谈了几句,就又冲进来了几个护工,把小男孩给抬了出去。医生就取下挂在墙上的电话听筒,慢慢地按下某个号码。

    风凛冽地刮过,慢慢地冰冻了一切。

    引子二

    1997年冬天,我搬家了。

    一入冬,北方就会扬起漫天的雪花,迫不及待的、争先恐后的将世界浸染成白。S市坐落在中国最冷的北方,冬季的最低温度有时可达零下四十度左右,让我这个南方人很不适应,直接导致了我刚来S市就在医院躺了一周。

    新家还挺热门,处于闹市区的最边缘,没什么特色的一栋小公寓楼。油烟熏黑了厨房的小窗户、抽油烟机和墙上瓷砖,伸出来的晾衣杆被雨水洗刷得锈迹斑斑,横七竖八地摆着几根蛀了虫的竹竿,衣服都能结起一层厚厚的冰渣。

    九八年我十九岁,怀着一腔热血考上了理想中的大学,而这种热情在到了S市后首先就被糟糕的天气给冰封了。

    现在我要介绍的,是我奇怪的邻居们。

    我家住在公寓楼里的403,四楼有六家人,分别挤在六间小小的房子里。401的大门就在我家对面,里面住的是个很憨厚的邮递员老王,他还会做木工,这么一个老实人却是一穷二白,据说妻子是忍受不了他的穷才跟他离婚;402在401右侧,与它一墙之隔,在我家的斜对面,住的是一个美女教师白冰,这人人如其名,冷得像块冰;404与我家一墙之隔,里面住着一对面目慈善的母女,我叫她们胡嫂和小艾,胡嫂是护士,小艾刚上幼儿园,这母女两个十分热情,帮了我不少忙;404过去是楼梯间,402过去是洁具间,楼梯间和洁具间遥遥相望,楼梯间过去就是405了,里面住的是一个很“潮”的小伙子,名字叫周槐,虽然相隔甚远,但每天无论是刺耳飞重金属还是古典音乐都无时无刻地提醒我们他的存在;405对面、洁具间旁的406住的是一个满脸胡渣的修理工郑树棠,有点奇怪的一个人,因为对我的态度总是说不出的暧昧,但也对我尤为照顾。

    我还有一个另一种意义上的邻居,他住在我楼上的503。这个人有一种非常特殊的气质,忍不住令人侧目,听说他也是个学生,就像从画里面走出来的酷哥儿。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只是因为他身上的冰山气场令人难以接近,以至于我一直觉得他和白冰那块冰块有什么血缘关系。

    啊,说了这么久还没有介绍一下我自己。我叫林枫,正值十九岁从男孩变成男人的阶段,总之是个普通人。

    装修电锯(一)

    我刚搬进来,对这里的很多事情都不是很熟悉,多亏了热心的老王给我各种帮助和指引。所以算起来我和他最为熟络,经常一起八卦唠嗑互相送点东西之类的。老王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就觉得他这人质朴憨厚,就是有点死心眼,自己认定的事情就非要做到底不可。

    事实上我见到老王的时间大多集中在傍晚,唠嗑的时间并不多,他几乎天天都在四处奔走送信。一个贫穷而寒碜的邮递员——这是对老王最好的形容。至于他额外的木工兼职,老王有时候在晚上会用把噪音很大的电锯切割木头。由于声音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老王不常用它,怕吵到了其他人。但我知道周槐家里传出的CD声才是着实震耳欲聋,老王的电锯实在不存在什么吵不吵人的问题。

    说起周槐的CD声,白冰是最讨厌他音乐的一个,为此不惜三番五次亲自上门质问,不过似乎没什么效果,至少每晚的CD声吵闹依旧。

    不过承受这种sao扰的唯一好处就是我们可以找周槐借碟片,再拿到自家VCD上放映。周槐这人有点古怪,阴沉抑郁,从不喜欢让任何人踏进他家门一步。但他的品味却极高,每次借给我们的影片都是经典中的经典,令人回味无穷。

    这里还需提到一个,那就是我楼上的那位邻居了。

    没想到我今天出去买菜回来,正在楼梯口拍掉肩头的雪花时,竟会遇见他,从楼道里走出来。我楞了一下,看着他漂亮的侧脸,忽然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直到他站在面前我才反应过来,总算憋出了一句:“下午好!”

    他大概没想到我会突然和他搭话,也怔了半秒,随即礼貌地对我颔首:“下午好。”

    这时候我的脑子里有点混乱,他轻不可闻地皱眉,直接侧身走过去,与我擦肩而过。我待他走远了才缓过神,马上抽了自己一个嘴巴:该死的,真不争气!又忘了问他名字了!

    不过马上就要天黑了,这家伙外出干什么?

    别人出行的自由我无权干涉,何况我和他也不熟,没权利过问。我边想边走上楼梯,心里隐隐地有些失望。一到四楼,我首先是听见了很吵闹的摇滚乐,然后是毫不逊色刺耳的电锯声。401的门是开着一条粗缝的,我顺路过去想看一下老王,只见他背对着我,好像是在锯一截木头。我喊了他两声,但是我的声音被淹没在巨大的嘈杂声中,老王压根没有听见。

    锯木头的工具旁边放着一桶暗红色甚至有点发黑的油漆,估计是用来刷木料的,整个屋子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奇怪味道。我又叫了他两声,觉得索然无味,就转身开403的门回家去了。

    现在来介绍一下我的家,其实也就是四五十平的小地方。进门是矮小的鞋柜和玄关,客厅的样貌可以一览无余。进门右手边的房间是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