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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上,是问些带班经验,但时每次来都会带一堆吃的喝的,生怕我买不着一样往我家里送。 我总是告诉他,不需要这些,但李元总会摆摆手说,没有啊施老师,都是我该做的。 可我现在既不教他也不是老师,我不明白他有什么“该做”的义务。 总之,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身患绝症却活得很乐观的病休老师。但其实,刚来柳镇那会,我是想过放弃的。 那天,刘医生告诉我,我爸在南边选择和林倩女士一起走了。 最后一个爱我的人也离开了。 ——施岷习惯了药的副作用,已经可以平淡地看待生死啦。我这样劝自己。 我果然没哭,只是跑到镇口吹了一夜的风。一直到身体烫得不像话,我才发现自己没穿外套,只薄薄的单衣暴露在冬夜里。 说起来,那衬衫还是我第一次来这儿时穿的,现在已经皱皱巴巴了。 反应迟缓、全身浮肿、食量下降、迅速消瘦、时常呕吐、半夜疼醒......很多症状折磨着我,那些午夜惊醒的日子在高烧时不停蹦出来。我突然觉得自己可以接受死亡了。 于是强撑着挪回房间,换上还算平整的衣服,没叫救护车,静静躺在床上。 我想,明天一早,会有人发现我被呕吐物堵塞呼吸道而窒息,或是因胃部炎症引起的发烧而神志不清,无论是哪一种,都是解脱的不错方式。 熟悉的痛感很快袭来,像锥子粘膜胃壁,又想钻头搅拌挤压。我疼得蜷缩起身体,双手死死抱住小腿,膝盖顶在胃上,试图减轻一些痛苦。 但这个姿势很容易催吐,我开始干呕,然后胃液一层层上涌。我还没来得及拿垃圾桶,就觉得一阵酸涩卡在喉咙里,酸液腐蚀得整个食管都很痛。 如果真的就这样死去,未免过于难看了。我想。 闭上眼时我看到我爸妈,手牵手漫步在白沙上,背后是蓝天大海;我还看到那条小巷子,会帮老板数零钱的孩子长大了,去到宁城最高的写字楼燃烧热情;还有我的那盆花,拥有最美的光和影,只是现在没人替他浇水。 最后,我看到方岷。他奔跑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时不时回头看我一眼,然后留下一个越来越小的背影。转身前,他说,施老师,总有一天我会追上你。 是一阵铃声把我从床上拉了起来。手上黏黏的,恶心极了,但本能仍让我挣扎着接起了电话。 是夏倩可,她的语气很激动。 “施老师!我跟你说,秦梦这次模考进步了二十名——秦梦你还记得吧?就你之前重点关注的那个学生,说英语偏科的那个......” 我捂住嘴,尽力不发出呜咽的声音。 “她父母知道你的事儿了,托我给你寄了一点中药。他俩都是医生,说那个药特别养胃。大概后天就能到了吧?” 谢谢。我颤抖着说,手移到正在抽搐的胃部,狠命按压着。 “嗐,这有啥好谢的......施老师你不知道,你走了以后,好多孩子给你写信,全放我这儿了。还有人拿全班同学的照片,做了张特别好看的贺卡。我都一起给你寄过去了,记得查收啊!” 她说了很久,终于在我忍不住发出痛苦呻吟后发觉不对劲。 救护车来时我已经失去意识了。 但我想要平静死去的预谋并没有成功,从那时候开始,李元跟校长他们就把我当特殊保护动物似的,给我床边安了个紧急响铃。 后来,我收到了孩子们的信,还有那张贺卡。是一群眼里有光的年轻人,或稚嫩或阳光的脸庞拼凑在一起,变成一个大大的爱心,旁边拿花里胡哨的字体写着,施老师,我们爱你。 失去父母和爱人的施岷,也不是没有人爱的。 我对着窗外的小树哭了很久,又担心泪水会打湿那些纸张,只能把它们抱在怀里,贴紧我的皮肤。那触感就像夏天的树叶。 我突然有了些勇气,去补全还没过完的人生。 == 施岷视角 完 == 作者有话说: 接下来是小方的视角,一方面解释前面的误会和冲突,一方面让剧情往柳镇之后走一走。 我看到很多人对小方很失望,甚至很气愤,我也反思了好久这个人是不是真那么讨厌orz 以他的视角写并不是想洗白,无论是出于什么理由,重心转变和病中抛弃都难以原谅。但是,我想从另一个人的角度去看这段感情,它从热烈到褪色其实原因很复杂,价值观、目标、优先级、生活习惯、眼界等等这些,总之绝不止是一个人的事情。 我之所以选择用第一人称,就是想说,视角的局限会影响对事情的判断,而且趋利避害的本能让我们放大别人的错而忽略自己的。 最后,小方对待感情冲动且自卑,人设是不太讨喜,会成长的呜呜呜烦请大家轻点指责他QAQ 第37章 我叫方岷。我和施老师的缘分始于他的自我介绍。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柳镇中学的小教室,座椅很破旧,一动就会咿咿呀呀地响,我生怕它们哪天散了架。 同学们都叽叽喳喳地说,新来了一位长得很帅的英语老师。我不喜欢英语课,更不喜欢英语老师。 但我没想到,这位老师能那么惊艳。他伸手敲了敲我的桌子——那时我刚趴着睡着——就温柔地看着我,不责怪我、也不叫我,不知为什么出了很多汗。 汗流进他的衬衫里,濡湿的那片会叫人想入非非。 我的语言类课都不好,想不出什么形容词给他,但我知道,那是我见过最美的画。逆着光,镜片遮住小半张脸,斯文又温柔。 课上他给我们讲英文诗——我分不清是美音还是英音,总之很像听力磁带里的发音,但是比它们诱人。每次老师捧著书望向我,都像是在勾魂。可我知道,那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眼,他在为眼睛找个焦点罢了。 原来的英语老师很古板,五十多岁了,只会叫我们背单词背课文背笔记背语法。背背背,我最讨厌的就是背!花费时间就能完成的事儿,没有任何技术含量。 可施老师不一样,他给我们讲故事,然后教我们写故事。他还会给每个人的文章写很长的观后感,用的是很好看的花体——但板书又是非常清晰的正体。 我的施老师好有魅力啊。 他还会在课上念我们写的文章。 我把故事改了好几遍,甚至背会了好几个高级单词,终于被他念到了。我真牛逼! 老师是和煦的,整个人散发着让人敬而远之的气息。 可我是谁,我是方岷啊,最喜欢挑战不可能的方岷。死心眼的方岷。 那时候我觉得施老师笑一下整个教室都亮了,当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