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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兀而迷茫地继续向前走着,寻找着墨轩的身影。 这么偌大的一个城,也就自己一人,才会觉得他脆弱到需要自己的保护。 容陌其实很久之前,就曾经见过墨轩一面。 只是,他们之后的变化都太大了,逐渐模糊了最初的印象。 所以,相见不相识。 彼时,那个少年朗俊,意气风发,连眸中也皆闪着明亮深邃的光,看不见一丝阴霾。 短短几年不到,容陌再见到他时,就只剩下残花败柳的愁云惨淡。 容陌自己当然也好不到哪去,皆是那般落魄的人了,何必一定要互相拆穿,将伤口重新撕开,曝露在阳光下。 最起码,装作互不相识,也算是为对方留点面子,就当是最后的情谊了。 容陌继续向前走着,不顾身边人的劝阻:“太子殿下,再往前走了,就要到叛军的阵营驻扎地。” 容陌一惊,墨轩究竟知不知道这件事?他若是不知道,只身深入敌营,岂不是······ 这般一想,容陌索性就抢过说话那人的马:“紧急征用,劳务费向户部尚书索取即可。” “诶,”那人眨眨眼,哭笑不得的叹了口气,“这本身就是太子殿下您的马啊。” “林晓夜,别看了,赶紧牵着马回去了!”在身后等待着的林生黎早已不耐烦了,看他还那般痴痴的看着远方摇头,忍不住出声催促。 “诶,好勒!大人,我们尽快回去吧。”林晓夜笑嘻嘻地转过头,快步走到林生黎面前,露出了一个浅浅的微笑,无端的狠厉。 墨轩随着叛军惊慌失措的后撤队伍,也不知走了多久。 幸亏,他之前的表现早已令他们吓破了胆,所以,没有多少人想反击。 还算是相安无事。 转眼间,墨轩就随着他们到达了敌方阵地。 此时,他才迷迷糊糊的抬起头,默默地观察着身边的地形。 风很大,似乎地面时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的,风吹过时,似乎还带着回响,而且上下风流流速不对等,而中间迎面吹来的风最为猛烈,夹杂着薄沙。 墨轩皱起眉,难不成是来到了一座山谷中或峡谷? 祉国富有名山大川,只是大多太过高峻。所以,无人敢于攀登,只有容曙在祭天时,才会选择一处最高的山峰,向神祇祈愿,而且大多数时候是在同一座山上。 墨轩抬眸,已然回忆出这里的名字:祉国神话中,离天神最近的地方,也是传说中容栖出生的地方——神谛峰的主峰。 叛军也当真大胆,竟将祉国的圣地作为自己的据点。 只是,也确实设计精妙,这里的确是除了皇宫外,一般人皆不会踏足的禁地。 很少有人会有这个勇气,冒着杀头的风险,前往此地探索。所以,才适合藏身。 墨轩忽而有些无奈,他一向是不喜欢绕这些歪歪肠子,甚至喜欢打架的理由,也只是因为这件事比什么都简单迅速,不必花太多心思。 他长了一张遗传自他母亲的风情万种的脸,自己却是毫不在意。 多美丽的容颜,多曼妙的身段,也只不过是一层附着在白骨上的皮囊,只有一颗被层层白骨掩藏,软rou包裹的心脏才是唯一有半点价值的财物。 只是,他送出的真心,也难免沾上他的假。 墨轩觉得自己最像他的父母,他的继父的,也就只有流淌在全身各处的冷血,冰冰凉凉的,无论怎么捂,也捂不暖的样子。 也不知宸墨现在过得好不好?墨轩突然想起了远在西北的宸墨,他这辈子唯一的朋友。 甚至是楼洵也称不上自己的朋友,只能说是异父异母的家人。 不过,怎么想,他也不可能会过得好。 毕竟,他和自己一样,也在屈辱的活着,跪在地上,用膝盖骨走路,而不是堂堂正正的抬着头,光辉的走着。 他们每天都在为自己的仇人做事,对他恨得牙痒痒,却又不能杀了他,一了百了。 虽看着光鲜亮丽的,却是带着枷锁而活着。 远处突然传来了一声渺远的号角声,惊醒了陷入沉思的墨轩。 他懵懂的抬起头,似乎早已遗忘自己前来此地的目的。 “子卿!”容陌气喘吁吁地唤了一声。 游念的军队正缓缓走来,容陌的心叔倏然收紧,向前奔去,将他护在身后。 游念站在队伍前方,制止了他们的步伐。 游念走出营帐,有些无奈的看着容陌的双眸,目不转睛的瞪着自己。 他笑嘻嘻的看了一眼容陌,又看向他身后的墨轩。 容陌敏感的挪动了一下步伐,将墨轩遮掩在身后,又抬起头,冷冷的盯着他。 游念收回自己的目光,状若惊恐地做了一个“缴械投降”的手势,做着口型:“殿下需要我效劳吗?” 显而易见。容陌挑了挑眉,轻轻地攥住了墨轩的手。 游念似不明白他的意思,夸张地一摊手,似乎对容陌会对他求救感到十分惊讶。 他看了看容陌的眼神,似乎是触电了一般,做出一副惊吓状,赶紧“说”道:“那需要我做什么呢?” 容陌垂下头,看了一眼墨轩,唇无声的快速念道:“把孤和子卿当做普通的敌人一般追杀。其余的,不必你费心了。” 游念笑了,装模作样的一鞠躬:“行,这可是您说的。” 他转过身,对身后的士兵命令道:“大部队随我出列,活捉二名敌军,重重有赏。” 他们眼神一亮,刚才还懒洋洋的士兵如同眼馋肥rou的恶狼,盯着眼前的猎物,就差流口水了。 容陌在游念下令的一瞬间,牵过墨轩就往身后跑去。 出了山口,便是入城的小道。 墨轩突然扯了扯容陌的衣袖:“别去城中,以免令百姓惹上祸端。” 容陌“嗯”了一声,墨轩绕到另一条岔道上,准备借着四通八达的小路,将敌军甩丢,再趁机逃脱。 墨轩忽然问了一句:“你腿怎么样了?” 容陌脚步一顿,似乎刚刚想起这件事,故作若无其事道:“无事,暂且还能称得上是百毒不侵。” 疼啊,怎么不疼啊?钻心的疼啊! 容陌问诊时,太医一见他的腿伤,就直摇头,说是自己十年前也曾见过这般的伤,至今也未研究出治疗的方法。 所以,是束手无策。 但同时他也告诉容陌。这世上还是有药可医的,但可以医治此病的医生十年前就失踪了,不知具体的去向。 总而言之,还是毫无办法。 容陌没问他:十年前的那个病人,最后怎么样了。 他怕他一旦问出口,就拾不起那点希望了。 最起码,他现在还能抱着点碰运气的念想。 他不怕死,要是怕死,他早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