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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夜。” 她愣了一下一一停下了脚步,心微抖。 这男人,少有唤她名的时候;为了她不知道的原因,他非不必要,总不爱叫唤她的名。 她在月下回首,看着他高大的身形,和那紧绷的脸庞,看着他再开了口。 “这差事,你怎么想?” 眼前的男人,脸庞干干净净,一点也不油腻的黑发短而俐落,深邃的瞳眸里没有半点暴戾之气,身上穿着的,不是染血战袍,是件样式简单的灰色厚衣。脚上踏的,不是结实的军靴,只是一双陈旧但千净的鞋。 他已经和她当初看见的那个怪物,没有半点相同。给人的感觉,就只是个沉稳,实在、可靠的男人。 也难怪那些老板,会想找他成立守卫队。 看着他,谁也不会想到,他会是那个在战场上勇猛无敌,被蒙古人唤做野兽,总能轻易取敌将头颅,让人闻风丧胆的阿朗腾。 她瞅着他,柔声道:“我怎么想不童要,童要的是你怎么想,他们找的人是你,请的人,是你。”他屏住气息,舔着千涩的唇,哑声道。 “你该知道,我若接了这差事,就得要在这儿长住。”“是的,我知道。”她点头应声。 “不是两三个月,不是半年一年。”他逼着自己,粗声提酲她:“那或许需要好几年。”事实上,是一辈子,但他不敢讲,一辈子太长,太吓人。 “我知道。”她悄悄说。 眼前的小女人,在月下的身影,如此纯诤,那般美好。 她穿着的衣,样式朴素简单,黑色的长发,只拿一条布带绑着。她很娇小,站着时,头顶高不过他的肩膀,但他知道,她娇小的身躯里,有着一颗温柔、勇敢而强大的心。 她的身体早巳恢复过来,天也早巳回暧,如果她想,随时能够带着她床头枕边那小小包袱,跳上任何一辆出城的车,走到天涯海角去。 她可以不管那些奴隶,不管那些残兵,她甚至可以不用管他。 拉苏真正恨的人是他,想抓的也是他,不会猜到那个被他带走的奴隶兵是个女人,不会试图去找她。 老实说,和他在一起,反而比她单独一人还要危险。 他应该要告诉她,要提酲她,但他只是握紧了拳,厚着脸皮说。 “我会有一个受人敬童的工作,成为一个受人敬童的人。”她在月下静静站着,小巧的脸蛋,背着月光,教他看不清她的眼,猜不透她的想法,不知她对此有什么感受,却依然鼓起了勇气,开口要求。 “你愿意,同我一起,留在这里吗?” 舂的夜,仍微寒。 但她能在月光下,看见他额上渗出了些许的汗,看见他颈上脉动跳得飞快,看见他屏住了呼吸。 “为什么不愿意?” 他听见她的反间,刹那间有点耳鸣,有那么瞬间,差点连心跳也停。 为什么不愿意? 他可以告诉她千百个原因,但他没有那么呆,没有那么儍,如果她没想到,他才不会提酲她,才不会告诉她,他天杀的才没有那么好心! 第十四章 童要的是,她没有反对。童要的是,这代表她愿意,愿意同他一起,在这里一起生活,在这里继续当他的妻,不是十天半月,不是一年两年,是好几年,甚至一辈子一一刹那间,一阵激越窜过全身,教诨身毛孔大开,他无法控制的走向她,无法压抑的低头亲吻她。 可这不够。 这么点接触,太少。 他需要立刻和她一起,拥有她,占据她,感觉她,确定这一切是真的。 他将她抱了起来,却无法等到上床,才进屋就把她压在门上,衣都没脱全就将自己焊然埋进她热烫紧窒的身体里。 没想到他会这么突然的这样对待她,绣夜吓了一跳,更让她羞的,是她的身体早已为他准备好,而他的身体好烫,她清楚感觉到他的迫切与需要。 他以为她会喊停,会要阻止他,但她却只是攀着他的肩头,抚着他的脸庞,弓身昂起小巧的下巴,张开粉嫩的唇,发出诱人娇喊。 他的知觉,全在和她相连的那处,全在那被她紧紧包裏浸润的地方,他捧着她的腰臀,退出再上顶,她整个人离了地,嫩颜红透,水漾黑眸映着他,唇瓣又颤颤逸出一声轻喊。 他气息粗喘的看着她,看得她羞得想闭上眼,却无法挪移开视线。 因为是站着,他能进得很深,每一下都好深,像是要这样强行探进她的心,教她瑟瑟颤抖。 他黑眸炽热的烧着,抬起大手捧抚着她的脸,哑声吐出异族言语。 她听不懂,但他的眼,他的表情,让她诨身发软。 她想间他说些什么,但他已经低头吻着她粉嫩的唇,和她唇舌交缠,再次深深进击,直到两人都无法自已的在对方怀里燃烧殆尽。 守卫队正式成立了。 因为他们住乌鸦巷,也因为黑色较不怕脏,守卫队的制服挑了全黑的布料来做。靴子、大刀、披风,一应倶全;他们甚至还在市集里,分配到了一间屋,充当休息及吃饭的地方。 全黑的行头,让大伙儿见了,笑称这根本是乌鸦的行头。 城里的人,见着了他们,私底下也喊他们是那群乌鸦们。 乌鸦巷里的人,不是每个都想当守卫,那厨子就宁愿继续当个厨子,木匠也宁愿继续做木匠就好,但多数的人都加入了这个队伍。 因守卫队多数都是奴隶出身,每个人都万分珍惜这个机会。他们遵守着他定下的规矩,日日晨起练武,也维持着环境和自身的整洁,对他极为敬重。 乌鸦们纪律严明,在他的调教下,个个身手矫健,而因他定下的规矩极严,且说一不二,加上几次市集里有人闹事,守卫队总能迅速制服闹事的人,他也总能用最迅速的方法弭平争执,不到一个月,城内再不见宵小出没,也没人敢轻易闹事。 于是,商城的生意更加热络,竟有不少商队老板,决定即便入夏,也要来此交易,更有许多男人,前来要求加入守卫队。 随着治安大好,这一年夏,来此交易的商队竟更胜冬季。 城区的市集不断扩张,日日都有人决定在此安居,空屋渐渐被人住满,就连之前没人敢住的乌鸦巷附近,都有人入住。 萨比尔他们因此决定正式成立商会,让一切都更加制度化。为了能够追捕有时闹了事,就想逃出城外的家伙,商会大老们甚至提供了乌鸦们二十匹马。起初,他与她还优心拉苏会来,派人找来,但春去夏来,就连长夏也快过去,却不见其踪影。 小暑— 天极热,篮天一望无际,瞧不到半点白云,城外的萆早被晒枯了,就只剩大山脚一卜那蜿蜒小河旁,仍有些许绿茵。 风一吹,沙尘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