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言情 - 言情小说 - 回到老公自宫前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297

分卷阅读297

    ,乡亲父老被烧杀抢掠, 驻守在此的千户周华也被倭寇杀害。

    血债累累,吴平知道自己活不了,只求速死,少一些痛苦。

    汪大夏泼了一桶水灭火。

    线人是江西宜春江边一个码头客栈的老板。这是一家黑店,做的不是正经生意,无论白道黑道都消息灵通,吴平带着人手和家伙想故技重施在放手薄弱的江西抢一波钱财好过年,就找这里,向老板打听当即的富户,方便他们下手,有的放矢。

    那老板头一个说的就是宜春本地袁州府最有名的人——致仕归乡的严氏父子。

    严氏父子回乡之后,扩建宅邸,兴修祖坟,马桶都是金的,听说下葬被衍圣公休弃的女儿极尽奢侈,就是去挖陪葬品也够好几辈子花用了,是宜春最富有的有钱人。

    吴平谨慎,先去严家踩点,发现严家巨富不假,但是豢养了一千多看门护院的家丁,名义上是家丁,却是按照比军队严格的标准招募,兵强马壮,要抢的话有些难度。这块肥rou虽然诱人,但骨头也够硬,吃不了兜着走。

    吴平遂放弃。老板给他第二条路,说从南昌要过来一艘大官船,表面上是官员回乡,实际上是钱庄打着官员的名义转运银两,因为山匪路霸只敢抢民船和商船,都怕当官的。

    从严家的巨富来看,客栈老板的话是靠谱的。吴平就召集人手和船只对官船围追堵截,这一回,船是顺利攻下了,却发现官船就是官船,不是银船,而且底下的货仓还被炸了个洞,江水灌进去,他们来不及搬走所有的箱笼,船就沉了。

    这一趟买卖亏本了,所以吴平决定攻打九江县,以弥补这次行动的损失,曾经七个倭寇就能攻下一座县城,他觉得这次应该没问题。

    但是不料他又打错了算盘,三年之后,守城的卫所士兵战斗力依然差到令人发指,但至少会射箭、开火/枪等等基本技能,不像以前那样被倭寇强攻几下就吓得弃城逃跑。

    吴平又失败了。

    “等等!”汪大夏打断道:“官船底舱被炸了个洞,不是你的人混进货仓里干的?”

    吴平说道:“当然不是,我们临时起意抢劫,那里有机会在官船上安排自己人?何况当时我们以为是银船,银子那么重,船炸个洞,沉的快,银子都喂鱼去了,我们什么都捞不着。”

    汪大夏拿出短刀,戳破了吴平身上烫出来的水晶燎泡,“谁炸的?”

    吴平拼命摇头:“不知道!船上的人死光了,或许是觉得反正逃不出去,就干脆破釜沉舟,把船炸沉了也不让让我们占便宜,同归于尽!”

    “我们攻打九江县城失败,就立刻退回去,途径宜春,我去找客栈老板,要打听消息的钱要回来,我们被他的破消息坑的太惨,但是去的时候,客栈已经化为灰烬,据说是客房客人取暖的时候炭火引燃了幔帐,把客栈给点了,客栈老板那晚喝了酒,睡的太沉,没有听到呼喊声,烧死在里头。”

    人死了,钱肯定要不回来,吴平只得带着倭寇回到广东,重cao旧业,招兵买马,那颗从官船打劫而来的金印,他不敢用,就给了手下远去澳门,专门找外国的商人交易,外国商人喜欢收藏这种官员标记的东西,一颗有字的官印比融化成一根平平无奇的金条要值钱多了。

    一个“贪”字,居然成了汪大夏寻找杀父仇人的唯一线索。始与贪婪,也终于贪婪。

    兜兜转转,线索又指向了严氏父子。

    这是一个借刀杀人的局,一步步将汪千户推向死亡。吴平是严家的老家的黑店里得到的消息,他还先去过严家踩点、官船在遭遇倭寇袭击时船底货仓被炸了个洞,明显官船上有内鬼——这个内鬼还不是倭寇的人。

    这个内鬼晓得汪千户的随从们有抗击倭寇的能力,担心大官船冲破倭寇的包围,所以先炸了船,让大官船无法逃离。

    里应外合之下,汪千户必死无疑,还借着倭寇的手,根本猜不到这里头居然还有幕后黑手的cao纵,连穷凶极恶的倭寇都是他的棋子而已。

    黑店客栈老板应该是被幕后黑手灭了口。

    这种熟练的手法、缜密的计划、事后杀人灭口、绝对不留任何证据的手段、对父亲除之而后快的恶意,只能是严世蕃!

    汪大夏眼里杀气腾腾,把吴平给戚继光和俞大猷处置,当天就赶往江西。

    汪大夏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杀了他!纵使天王老子要保他,我也要杀了他!

    汪大夏昼夜不停的骑马,每到一个驿站,马匹都累得倒下,汪大夏换了一匹新马,继续骑行,连吃饭都是在马背上解决。

    赶到长江,南方暖和,隆冬的长江只有岸边结着一层薄冰,江水并没有冻住,还能够行船,他买舟往江西而去,刚上船,就累得眼前一黑,睡过去了。

    恍恍惚惚,响起了的吉乐,唢呐声尤其悦耳,几乎要把天上飘荡的鹅毛大雪撕扯成碎屑。

    汪大夏听到陆缨敲门,“喂,你好了没有?吉时快到了,别耽误接新娘子。你别再照镜子了,还能照出个花儿不成?新人最大,你今天肯定是最俊的男子,连我都甘拜下风。”

    汪大夏穿着大红吉服开门,问上司兼伴郎陆缨,“我的帽子正不正?”

    陆缨也穿得一身红,头戴黑色/网纱,网纱上一左一右插戴一朵大红绢花,疤面俏郎君名不虚传。

    陆缨从来不在帽子和网纱上簪花,这回给汪大夏当伴郎,破了例,图个喜庆。

    汪大夏在左肩上挂了一副大红缂丝花开富贵的蜀锦,一直垂到袍角,这是结婚的习俗,新郎要披红挂彩,迎娶新娘。

    汪大夏戴着一顶乌纱帽,帽顶两边插戴两朵金花,还有一对五彩斑斓、有胳膊那么长的孔雀毛。

    陆缨说道:“帽子戴的很正,就是头饰太多了,一对金花即可,为什么还要画蛇添足插一对孔雀毛?”

    “好看啊。”汪大夏原地转了一圈,“而且还足够醒目,采薇一眼就能看见我。”

    陆缨不由分说就把帽子上的孔雀毛薅下来了,“你戴着这两根高耸入云的孔雀毛,进房门都要低头,孔雀毛扫到门框,万一扫下来的,岂不尴尬?况且,新娘子一路都是双手捧着羽扇遮面,她就看见扇子,看不见你的。”

    汪大夏只顾着自己漂亮,忘了还有这一茬,于是作罢,戴着一对金花出门。

    新娘子就住在隔壁,路程短,但是礼数不能省,汪大夏骑着白色骏马,伴郎陆缨骑着一匹枣红马,去了隔壁接新娘。

    堵门、索要红包、一关关的过,还要现场做催妆诗,汪大夏那里会做诗?都是陆缨出来解围,流利的背诵她家幕僚们捉刀写的诗。

    终于,新娘魏采薇穿着大红嫁衣出来了,双手捧着羽扇遮面,上了花轿。